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合江县升阳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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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合江县升阳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合 (略) 水泥制品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合江县符阳街道符阳路2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合 (略) 水泥制品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

(略) 合江县大桥镇将军湖村

合 (略)

四川 (略)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67%。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原厂区内进行改建,新增水泥制品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水泥制品63万个(折合3.22万吨)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渣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优化管网系统设置,防止废水进入雨水排放系统。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施工期,加强施工和作业管理,按照规范要求修建围挡和防尘垫,及时洒水降尘、清扫和冲洗,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营运期,通过设置喷淋和除尘设施,密闭厂房、筒仓和搅拌机等产尘设施,定期清扫厂区道路等措施,降低项目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围挡隔噪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4、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可回收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必须收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运行工作,全面做好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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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合 (略) 水泥制品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合江县符阳街道符阳路2 (略) 合江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合 (略) 水泥制品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

(略) 合江县大桥镇将军湖村

合 (略)

四川 (略)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67%。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原厂区内进行改建,新增水泥制品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水泥制品63万个(折合3.22万吨)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渣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优化管网系统设置,防止废水进入雨水排放系统。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施工期,加强施工和作业管理,按照规范要求修建围挡和防尘垫,及时洒水降尘、清扫和冲洗,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营运期,通过设置喷淋和除尘设施,密闭厂房、筒仓和搅拌机等产尘设施,定期清扫厂区道路等措施,降低项目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围挡隔噪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4、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可回收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必须收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各类污染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运行工作,全面做好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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