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乡2023年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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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乡2023年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红寺堡区大河乡位于红寺堡区西部,距离城区13公里,辖区内共有13个行政村,共有行政区域面积56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2万亩,现有常住人口7572户29963人,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56元。全乡现有牛存栏量达2.1万头,饲养量达2.7万头;羊存栏量20.1万只,饲养量达25.1万只;猪存栏量1275头,饲养量达3534头;家禽24.9万羽;饲草种植面积1万余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2023年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河乡辖区内红崖、龙泉、麻黄沟、大河、开元、龙兴、香园、石炭沟、平岭子、石坡子、河西11个行政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种植一年生饲草(饲用高粱、饲用小黑麦、糜草、饲用燕麦、苏丹草、草谷子、大麦等)、盐碱地抗碱饲草(抗碱稗草等)100亩以上,按100元/亩给予补助(包括麦后复种);对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新种植优良苜蓿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按200元/亩给予补助。

(四)项目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2.1607万元。

二、项目实施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我乡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健康发展,高质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村级验收。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由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自主申请,村民委员会和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联合对社员申请的草畜产业逐户(地)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是合作社社员、村级合作社法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本村公示栏、微信群或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合作社法人和村“两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请大河乡人民政府申请乡级验收。

2.乡级验收。由行政村书面申请,乡政府组织验收小组按照行政村项目验收结果的30%比例进行随机抽验,抽验结果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人员、验收人员签字后,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验收。

3.区级验收。由乡政府向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乡、村两级对乡级验收结果的10%进行抽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乡镇。

4.资金兑付。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以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确定的合格数量为准。经三级验收、公示、审核无误后提请乡党委会审议通过,由乡财经中心核拨补助资金到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按照项目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

5.资料管理。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资料由农业农村局、乡政府和各行政村共同管理,各行政村需向乡政府上报项目资料一式3份。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已拨付资金102.1607万元,完成率100%。

四、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将进一步推进退耕还草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粮、畜、草的良性循环,为促进我乡及红寺堡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一是经济效益:通过种植优质饲草,培肥地力,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可提高产出效益并实现畜牧业增效增产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向友好型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社会效益:通过培肥地力,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农民劳作条件,提升劳动生产率;通过改善耕地土壤结构,扩宽了耕地宜种范围,有利于养殖生产基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完善灌溉体系,增强抗旱抗涝能力,可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自然灾害发生带来的损失。

三是环境效益:通过完善基础设施、种植饲草等工程措施,将有效涵养水源、改良土壤、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大河乡2023年饲草种植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红寺堡区大河乡位于红寺堡区西部,距离城区13公里,辖区内共有13个行政村,共有行政区域面积56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2万亩,现有常住人口7572户29963人,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556元。全乡现有牛存栏量达2.1万头,饲养量达2.7万头;羊存栏量20.1万只,饲养量达25.1万只;猪存栏量1275头,饲养量达3534头;家禽24.9万羽;饲草种植面积1万余亩。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2023年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河乡辖区内红崖、龙泉、麻黄沟、大河、开元、龙兴、香园、石炭沟、平岭子、石坡子、河西11个行政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种植一年生饲草(饲用高粱、饲用小黑麦、糜草、饲用燕麦、苏丹草、草谷子、大麦等)、盐碱地抗碱饲草(抗碱稗草等)100亩以上,按100元/亩给予补助(包括麦后复种);对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新种植优良苜蓿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按200元/亩给予补助。

(四)项目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2.1607万元。

二、项目实施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我乡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健康发展,高质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村级验收。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由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自主申请,村民委员会和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联合对社员申请的草畜产业逐户(地)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是合作社社员、村级合作社法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本村公示栏、微信群或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合作社法人和村“两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请大河乡人民政府申请乡级验收。

2.乡级验收。由行政村书面申请,乡政府组织验收小组按照行政村项目验收结果的30%比例进行随机抽验,抽验结果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人员、验收人员签字后,在乡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验收。

3.区级验收。由乡政府向农业农村局书面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乡、村两级对乡级验收结果的10%进行抽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乡镇。

4.资金兑付。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以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确定的合格数量为准。经三级验收、公示、审核无误后提请乡党委会审议通过,由乡财经中心核拨补助资金到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按照项目补助资金兑付花名册,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村级特色产业合作社社员。

5.资料管理。草畜产业—饲草种植补助项目资料由农业农村局、乡政府和各行政村共同管理,各行政村需向乡政府上报项目资料一式3份。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已拨付资金102.1607万元,完成率100%。

四、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将进一步推进退耕还草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粮、畜、草的良性循环,为促进我乡及红寺堡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一是经济效益:通过种植优质饲草,培肥地力,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可提高产出效益并实现畜牧业增效增产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向友好型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社会效益:通过培肥地力,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农民劳作条件,提升劳动生产率;通过改善耕地土壤结构,扩宽了耕地宜种范围,有利于养殖生产基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完善灌溉体系,增强抗旱抗涝能力,可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自然灾害发生带来的损失。

三是环境效益:通过完善基础设施、种植饲草等工程措施,将有效涵养水源、改良土壤、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大河乡2023年饲草种植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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