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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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根据《 (略)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组 (略)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申请企业属于《 (略)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重点培育 (略) 重点鼓励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从 (略) 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二)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2023年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企业)自愿申请,已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不再推荐,未按要求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2022年企业信息更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请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 (略) 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

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处于增长状态;

4.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不含70%);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7.自 (略) 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 (略) 、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8.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二、申报和推荐方式

1.申请企业需填写《 (略)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申报资料要求,向市(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上报申请材料。初审合 (略) (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2.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按 (略) (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

2)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

3)其他佐证材料。

申请书需提交纸质件和PDF扫描件,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只需提交纸质件(原件复印件)。

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以下要求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上报申请资料:

1)加盖公章的正式呈报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

3)经本部门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申请书;

4)企业报送的其他申请资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26.com。


附件:

1. (略)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wps

2. (略)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3.佐证材料要求.wps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袁丽娟、刘锐;联系电话:0851-*)

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根据《 (略)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组 (略)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申请企业属于《 (略) 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重点培育 (略) 重点鼓励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从 (略) 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二)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2023年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企业)自愿申请,已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不再推荐,未按要求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2022年企业信息更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请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 (略) 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

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

3.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处于增长状态;

4.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不含70%);

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7.自 (略) 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 (略) 、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8.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二、申报和推荐方式

1.申请企业需填写《 (略)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申报资料要求,向市(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上报申请材料。初审合 (略) (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2.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按 (略) (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

2)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

3)其他佐证材料。

申请书需提交纸质件和PDF扫描件,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只需提交纸质件(原件复印件)。

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以下要求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上报申请资料:

1)加盖公章的正式呈报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

3)经本部门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申请书;

4)企业报送的其他申请资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26.com。


附件:

1. (略)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书.wps

2. (略) 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3.佐证材料要求.wps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袁丽娟、刘锐;联系电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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