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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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

(略) 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关于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总概算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4-*-04-01-*)概算审查意见。
  二、该项 (略) 连平县三角镇。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河口生态湿地2.0平方百米,新建河岸农田缓冲带6.34平方百米。(1)新建河口生态湿地2.0平方百米:新建C30混凝土挡土墙916.00米,新建1000*2000*500双层块石共916.00立方米,新建芦苇、旱伞草、美人蕉、黄菖蒲、千屈菜、慈姑、苦草挺水植物共10800.00平方米。(2)新建河岸农田缓冲带6.34平方百米:新建1m×1m×1m堆砌式生态框1940.00米,新建C25混凝土水渠1509.00米,新建美人蕉、风车草、狐尾藻、苦草、黄菖蒲共64843.00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887.301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687.41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0157万元,预备费用89.8715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概算核定表

(略) 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关于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总概算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4-*-04-01-*)概算审查意见。
  二、该项 (略) 连平县三角镇。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河口生态湿地2.0平方百米,新建河岸农田缓冲带6.34平方百米。(1)新建河口生态湿地2.0平方百米:新建C30混凝土挡土墙916.00米,新建1000*2000*500双层块石共916.00立方米,新建芦苇、旱伞草、美人蕉、黄菖蒲、千屈菜、慈姑、苦草挺水植物共10800.00平方米。(2)新建河岸农田缓冲带6.34平方百米:新建1m×1m×1m堆砌式生态框1940.00米,新建C25混凝土水渠1509.00米,新建美人蕉、风车草、狐尾藻、苦草、黄菖蒲共64843.00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887.301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687.41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0157万元,预备费用89.8715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连平县大湖水河口生态湿地及河岸农田缓冲带建设工程(一期)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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