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配件及手机外壳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新能源汽车配件及手机外壳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新能源汽车配件及手机外壳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项目原项目名称为: (略) 新 (略) (湘华异地厂区)改扩建项目,经与建设单位协商,本项目名称修改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手机配件制造项目,特此补充说明。
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配件及手机外壳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异地扩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油甘埔村青塘面工业二路2号及工业三路1号B栋厂房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22年 (略) 新 (略) , (略) 新 (略) 原址及周边厂区进行异地扩建,具体 (略) 凤岗镇油甘埔村青塘面工业二路2号及工业三路1号B栋厂房(中心坐标:北纬22°43"25.357";东经114°10"36.880"),异地扩建项目共占地7000m2,建筑面积为22000m2,共设1条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3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电泳生产线,2条喷粉线,主要生产产品为汽车配件、手机外壳、电池托盘、雨刮臂等。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项目酸碱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硫化氢、氨气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少量浓水经进一步处理 (略) 凤岗虾公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加工机械运行噪声,辅助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项目企业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标准。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
项目在贯彻落实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jkhh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纸质版报告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看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油甘埔村青塘面工业二路2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五、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东豪旭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城街道学星路76号新世纪星城52栋11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七、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项目需作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九、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本公告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略) (略)
2023年11月15日
作者(178点击查看>>*274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1-15 16:27
新能源汽车配件及手机外壳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项目原项目名称为: (略) 新 (略) (湘华异地厂区)改扩建项目,经与建设单位协商,本项目名称修改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手机配件制造项目,特此补充说明。
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配件及手机外壳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异地扩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油甘埔村青塘面工业二路2号及工业三路1号B栋厂房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22年 (略) 新 (略) , (略) 新 (略) 原址及周边厂区进行异地扩建,具体 (略) 凤岗镇油甘埔村青塘面工业二路2号及工业三路1号B栋厂房(中心坐标:北纬22°43"25.357";东经114°10"36.880"),异地扩建项目共占地7000m2,建筑面积为22000m2,共设1条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3条半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2条电泳生产线,2条喷粉线,主要生产产品为汽车配件、手机外壳、电池托盘、雨刮臂等。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项目酸碱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硫化氢、氨气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少量浓水经进一步处理 (略) 凤岗虾公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加工机械运行噪声,辅助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项目企业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标准。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
项目在贯彻落实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jkhh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纸质版报告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看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油甘埔村青塘面工业二路2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五、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东豪旭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城街道学星路76号新世纪星城52栋11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七、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项目需作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九、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本公告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略) (略)
2023年11月15日
作者(178点击查看>>*274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1-1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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