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骨密度仪项目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骨密度仪项目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填表日期:2023-11-15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骨密度仪项目 | |||
(略) 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 68000 |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陈直平 | ||
133 | 23.1 | ||
2023-12-01 | |||
新建 | |||
一、建设内容 新建双能骨密度室使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 二、建设规模 使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76kV,最大管电流3mA),该设备使用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楼4层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实验室区域428骨密度室内。 一、污染防治措施 1、警示标识: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在辐照室门口1m 处设置黄色警戒线。 2、辐照室:428骨密度室位于实验室区域内,未经授权他人无法进入该区域,428骨密度室门口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428骨密度室门具备门锁功能,走廊设置监控摄像头,保存期限90天,24h保安不间断巡逻,并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3、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我单位原有9台个人剂量报警仪、5台χ、γ剂量率仪和3台α、β表面污染仪,且该设备为自屏蔽设备,无需额外配备防护用品。 二、安全管理措施 1、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办公室已于2023年6月30日发《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的通知》(浙疾办{2023}24号),其中明确了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组长及相关成员及主要职责。其中组长为楼晓明,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2、规章制度与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建设单位已于2023年7月31日发《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要求的通知》(浙疾办{2023}27号),其中《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要求》涵盖了岗位职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和应急方案等内容。 3、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健康档案及年度监测。 建设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放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浙放卫技字(2017)第*号,技术服务范围包含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浙(01)卫职技字(2011)第030号),业务范围包括:核技术工业应用。 建设单位并可自行完成年度监测和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 本项目2名放射工作人员均已于2023年10月在浙 (略) (略) 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工作适任性意见均为未见职业健康损害,可继续原放射工作。 均已于202 (略)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线上培训)进行在岗期间培训,有效期2年。 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由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进行日常管理。 三、废弃物最终去向 报废的放射源由供源单位 (略) 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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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3-11-15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骨密度仪项目 | |||
(略) 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 (平方米) | 68000 |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陈直平 | ||
133 | 23.1 | ||
2023-12-01 | |||
新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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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内容 新建双能骨密度室使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 二、建设规模 使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76kV,最大管电流3mA),该设备使用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楼4层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实验室区域428骨密度室内。 一、污染防治措施 1、警示标识:在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场所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在辐照室门口1m 处设置黄色警戒线。 2、辐照室:428骨密度室位于实验室区域内,未经授权他人无法进入该区域,428骨密度室门口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428骨密度室门具备门锁功能,走廊设置监控摄像头,保存期限90天,24h保安不间断巡逻,并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3、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我单位原有9台个人剂量报警仪、5台χ、γ剂量率仪和3台α、β表面污染仪,且该设备为自屏蔽设备,无需额外配备防护用品。 二、安全管理措施 1、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办公室已于2023年6月30日发《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的通知》(浙疾办{2023}24号),其中明确了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组长及相关成员及主要职责。其中组长为楼晓明,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2、规章制度与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建设单位已于2023年7月31日发《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要求的通知》(浙疾办{2023}27号),其中《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要求》涵盖了岗位职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和应急方案等内容。 3、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健康档案及年度监测。 建设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放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浙放卫技字(2017)第*号,技术服务范围包含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浙(01)卫职技字(2011)第030号),业务范围包括:核技术工业应用。 建设单位并可自行完成年度监测和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 本项目2名放射工作人员均已于2023年10月在浙 (略) (略) 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工作适任性意见均为未见职业健康损害,可继续原放射工作。 均已于202 (略)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线上培训)进行在岗期间培训,有效期2年。 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由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进行日常管理。 三、废弃物最终去向 报废的放射源由供源单位 (略) 放射性废物库收贮。 | |||
环保措施: 本项目无三废产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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