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花岗岩矿普查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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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花岗岩矿普查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花岗岩矿普查项目建设项目

新疆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花岗岩矿普查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50°方位约45km处,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 (略) 区直距约65km。中心地理坐标:E87°20′31.000″,N47°57′12.00″,建设性质为新建。

布尔津县净土农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已取得探矿权证,证号为T**,勘察面积79.31平方千米,工作区范围内无采矿权。为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花岗岩矿普查,勘探区内探矿活动占地面积约20398m2(包括探槽、钻井平台、施工便道和生活营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1万土壤地球化学测量面积54.5平方千米、槽探面积4542m2,钻探3口钻孔3个,2个生活营地,每个占地面积200m2,2个20m3的化粪池,临时堆土场、物料堆放区,施工便道。本项目总投资365.24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环保措施投资占总投资额的8.7%。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勘探管理,合理利用场地,严格控制探槽、探井范围,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表土定点堆存,用于封井期回填;控制施工道路作业宽度,利用现有道路,严禁勘探车辆随意行驶。勘探结束后对井场、临时生活区、施工道路、材料库房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封孔期拆除建筑物,开展场地表土回填及自然植被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探矿过程中钻探过程中作业方式为湿式作业同时钻探区辅以洒水降尘,规范勘探车辆行驶路线、限速行驶,施工场地和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加强井场区的规划管理,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篷布,堆置土石方及时回填。柴油发电机采用低含硫量的优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勘探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探矿排水(钻井废液、钻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废液和钻机冷却水排入泥浆池(铝制便携式池子)后上清液回用于水基泥浆配置和场地回填平整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营地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施工结束后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使用减振机座,柴油发电机及各种机泵等设备要安装消声隔声设施。勘探期声环境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勘探期钻井废液经泥浆池(铝制便携式池子)存储沉淀后的泥浆循环使用。钻井带出的泥浆与膨润土在勘探期结束后,采用石灰进行固化处理后用于附近探槽回填。生活垃圾由生活营地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福海县2023年停车场建设项目(福海工业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工程) 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福海工业园区阿勒泰工业区,项目区西北侧为200m宽绿化带,项目区东北侧、东南侧均为空地,项目区西南侧100m现状为养殖场,中心地理坐标:87°37′45.181″, 47°11′14.854″。

福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化 (略) (略)

本项目为福海县福海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内设施按照生产类别分为五个大的功能分区:检洗区、停车区(空载区和重载区)、管理办公区、辅助生产区及公用工程区。主要建设50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40个、重载车位10个)、洗车车间、维修车间、综合服务中心、公用辅助设施(包含管理办公室、餐厅、驾驶员休息室等)及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等预警、救援设施设备,智慧化管控系统等。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3006.18㎡,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期运输线路,文明施工,施工场地边缘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运送车辆不得超载超高,并覆盖帆布,定期洒水降低扬尘。运营期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厂区道路硬化,使用合格油料,确保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澄清后,全部回用于场内混凝土搅拌、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不外排。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运营期车辆外表清洗废水、维修车间地面清洗水经本项目隔油池、中和池处理后进入福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福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功能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洗车场场界四周均设有围墙、绿化带,厂界噪音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合理安排清洗、维修车辆时间,避免噪音扰民事件发生。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就近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就近垃圾填埋场。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与其他物品及相容性危废混存。设备维修养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花岗岩矿普查项目建设项目

新疆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花岗岩矿普查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50°方位约45km处,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 (略) 区直距约65km。中心地理坐标:E87°20′31.000″,N47°57′12.00″,建设性质为新建。

布尔津县净土农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已取得探矿权证,证号为T**,勘察面积79.31平方千米,工作区范围内无采矿权。为布尔津县加尔坦一带花岗岩矿普查,勘探区内探矿活动占地面积约20398m2(包括探槽、钻井平台、施工便道和生活营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1万土壤地球化学测量面积54.5平方千米、槽探面积4542m2,钻探3口钻孔3个,2个生活营地,每个占地面积200m2,2个20m3的化粪池,临时堆土场、物料堆放区,施工便道。本项目总投资365.24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环保措施投资占总投资额的8.7%。

(一)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勘探管理,合理利用场地,严格控制探槽、探井范围,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表土定点堆存,用于封井期回填;控制施工道路作业宽度,利用现有道路,严禁勘探车辆随意行驶。勘探结束后对井场、临时生活区、施工道路、材料库房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封孔期拆除建筑物,开展场地表土回填及自然植被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探矿过程中钻探过程中作业方式为湿式作业同时钻探区辅以洒水降尘,规范勘探车辆行驶路线、限速行驶,施工场地和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加强井场区的规划管理,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篷布,堆置土石方及时回填。柴油发电机采用低含硫量的优质柴油,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勘探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探矿排水(钻井废液、钻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废液和钻机冷却水排入泥浆池(铝制便携式池子)后上清液回用于水基泥浆配置和场地回填平整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营地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施工结束后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使用减振机座,柴油发电机及各种机泵等设备要安装消声隔声设施。勘探期声环境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勘探期钻井废液经泥浆池(铝制便携式池子)存储沉淀后的泥浆循环使用。钻井带出的泥浆与膨润土在勘探期结束后,采用石灰进行固化处理后用于附近探槽回填。生活垃圾由生活营地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福海县2023年停车场建设项目(福海工业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工程) 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福海工业园区阿勒泰工业区,项目区西北侧为200m宽绿化带,项目区东北侧、东南侧均为空地,项目区西南侧100m现状为养殖场,中心地理坐标:87°37′45.181″, 47°11′14.854″。

福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化 (略) (略)

本项目为福海县福海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内设施按照生产类别分为五个大的功能分区:检洗区、停车区(空载区和重载区)、管理办公区、辅助生产区及公用工程区。主要建设50个专业危化品车辆停车位(含空载车位40个、重载车位10个)、洗车车间、维修车间、综合服务中心、公用辅助设施(包含管理办公室、餐厅、驾驶员休息室等)及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等预警、救援设施设备,智慧化管控系统等。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3006.18㎡,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期运输线路,文明施工,施工场地边缘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运送车辆不得超载超高,并覆盖帆布,定期洒水降低扬尘。运营期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厂区道路硬化,使用合格油料,确保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澄清后,全部回用于场内混凝土搅拌、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不外排。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运营期车辆外表清洗废水、维修车间地面清洗水经本项目隔油池、中和池处理后进入福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福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功能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洗车场场界四周均设有围墙、绿化带,厂界噪音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合理安排清洗、维修车辆时间,避免噪音扰民事件发生。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就近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就近垃圾填埋场。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与其他物品及相容性危废混存。设备维修养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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