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水利工作总站:

你站报送的《阿勒泰 (略) 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阿勒泰 (略) 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略) 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防洪堤,治理河段位于克兰河段号161+350~-153+100段,防洪堤左岸起点N47°47"30.941"、E88° 8"16.152";防洪堤左岸终点N47°44"18.621"、E88°11"41.342";防洪堤右岸起点N47°44"51.451"、E88°9"57.042";防洪堤右岸终点N47°44"10.131"、E88°10"45.302"。河道两侧主要分布的是农田、林地、草地。左岸起点西距中共阿勒泰地委党校350m;右岸起点位于奎屯—阿勒泰高速公路(克兰河2号大桥下方)。项目性质为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防洪堤,治理河段位于克兰河桩号-161+350~-153+100段,左右岸新建防洪堤总长10.055km(其中左岸7.775km,右岸2.28km)。堤防沿线建筑物共29座,其中进水涵3座,退水涵25座,引水口1座。新建堤防共设置错车平台17处,堤防每隔100m设置一道C30F250预制砼百米桩,整公里处设置C30F250预制砼里程桩,每隔500m设置警示牌。防洪工程主要保护对象是设计水平年玛依阔勒特克村、博肯布拉克村、阔克萨孜村525户2161人、4526亩耕地、552亩草地的安全。本项目前0.2km河道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略) 防护区,防护等级为Ⅳ等,设计洪峰流量为708.4m3/s,确定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后8.05km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为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为Ⅳ等,设计洪峰流量为534.8m3/s,确定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项目总投资为4672.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万元,占总投资的3.57%。

二、根据乌鲁木齐曜恒 (略) 编制的《阿勒泰 (略) 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研批复(阿地发改农经〔2023〕4号)文件,本项目符合阿勒泰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减小占地,优化施工组织,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钓鱼等,严禁野外生火等,开挖基坑渗水采取挖排水沟,排向下游;局部采用挖集水坑,用泵抽取排向下游。施工期间尽量减少对克兰河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迹地,表土回填、植被恢复。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全部回用,基坑采用抽水机排水,严控施工作业面,严禁非法取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得改变工程两侧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运输车辆应加盖帆布,严禁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洒漏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禁止超载过量,装卸器材应文明作业,防止沙尘飞扬,对施工场地及运输路线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施工生活营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震基座、隔声罩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合理规划机械、车辆行驶路线。施工现场的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总弃方放置于防洪堤后坡脚整平,部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期弃土须执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防渗化粪池产生的粪渣定期进行清理,施工结束后需对防渗化粪池进行拆除消毒处理,对围堰进行拆除,拆除后编织袋进行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临时存储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修改单相关规定。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

四、阿勒泰地区生态环 (略) 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阿勒泰地区生态环 (略) 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3年10月25日



(略) 水利工作总站:

你站报送的《阿勒泰 (略) 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阿勒泰 (略) 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略) 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防洪堤,治理河段位于克兰河段号161+350~-153+100段,防洪堤左岸起点N47°47"30.941"、E88° 8"16.152";防洪堤左岸终点N47°44"18.621"、E88°11"41.342";防洪堤右岸起点N47°44"51.451"、E88°9"57.042";防洪堤右岸终点N47°44"10.131"、E88°10"45.302"。河道两侧主要分布的是农田、林地、草地。左岸起点西距中共阿勒泰地委党校350m;右岸起点位于奎屯—阿勒泰高速公路(克兰河2号大桥下方)。项目性质为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防洪堤,治理河段位于克兰河桩号-161+350~-153+100段,左右岸新建防洪堤总长10.055km(其中左岸7.775km,右岸2.28km)。堤防沿线建筑物共29座,其中进水涵3座,退水涵25座,引水口1座。新建堤防共设置错车平台17处,堤防每隔100m设置一道C30F250预制砼百米桩,整公里处设置C30F250预制砼里程桩,每隔500m设置警示牌。防洪工程主要保护对象是设计水平年玛依阔勒特克村、博肯布拉克村、阔克萨孜村525户2161人、4526亩耕地、552亩草地的安全。本项目前0.2km河道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略) 防护区,防护等级为Ⅳ等,设计洪峰流量为708.4m3/s,确定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后8.05km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为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为Ⅳ等,设计洪峰流量为534.8m3/s,确定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项目总投资为4672.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万元,占总投资的3.57%。

二、根据乌鲁木齐曜恒 (略) 编制的《阿勒泰 (略) 克兰河南区段至奶牛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研批复(阿地发改农经〔2023〕4号)文件,本项目符合阿勒泰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减小占地,优化施工组织,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钓鱼等,严禁野外生火等,开挖基坑渗水采取挖排水沟,排向下游;局部采用挖集水坑,用泵抽取排向下游。施工期间尽量减少对克兰河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迹地,表土回填、植被恢复。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全部回用,基坑采用抽水机排水,严控施工作业面,严禁非法取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就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得改变工程两侧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运输车辆应加盖帆布,严禁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洒漏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禁止超载过量,装卸器材应文明作业,防止沙尘飞扬,对施工场地及运输路线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施工生活营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震基座、隔声罩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合理规划机械、车辆行驶路线。施工现场的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总弃方放置于防洪堤后坡脚整平,部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期弃土须执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防渗化粪池产生的粪渣定期进行清理,施工结束后需对防渗化粪池进行拆除消毒处理,对围堰进行拆除,拆除后编织袋进行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临时存储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修改单相关规定。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

四、阿勒泰地区生态环 (略) 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阿勒泰地区生态环 (略) 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3年10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