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特德制辊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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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特德制辊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特德制辊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黄江镇泓富二街 1 号 1 栋 101 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 (略) (略) )(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X5KTC9C, (略) (略) 黄江镇泓富二街1号1栋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41.617",东经114°2"11.857"。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2265m2,建筑面积2265m2,主要从事包胶辊轮、硅胶杂件(密封圈、密封垫等)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分别为146.8万件、11.4247吨。 (略) (略) 于2019年04月委托福州 (略) 编制《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05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7199号)。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年产包胶辊轮100万件、硅胶制品1.8吨,主要设备为CNC机6台、平板成型机1台、搅拌桶1个等设备。并于2019年09月04日取得《 (略) (略)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17326号)。项目于2019年07月25日取得《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2020年04月03日, (略) (略) 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表(登记编号:*MA4X5KTC9C001X),有限期限:2020-04-03至2025-04-02(共5年)(详见附件)。 现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因此申请进行迁改扩建,其内容如下: 1、项目 (略) (略) (略) (略) ; 2、建设 (略) (略) 黄江镇北岸社区北岸三路6号B栋一楼(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3"12.17",东经113°59"40.20"″) (略) (略) 黄江镇泓富二街1号1栋101室(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41.617",东经114°2"11.857"); 3、 总投资增加50万元; 4、 项目迁改扩建后占地面积增加1265m2,建筑面积增加1265m2; 5、项目迁改扩建后包胶辊轮的年产量增加46.8万件; 6、项目迁改扩建后取消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新增硅胶杂件(密封圈、密封垫等),其产量为11.4247吨/年; 7、项目迁改扩建后新增喷砂、混料、油压成型等工艺,并增加4台喷砂机、2台混料机、4台油压成型机等设备; 8、员工增加1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混料、油压成型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官网,然后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影响评价结论:喷砂工序:项目喷砂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项目喷砂机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收集效率按照90%,处理效率按照90%)对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周围的空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涂胶、搅拌、灌注、烘烤、混料、油压成型工序:项目涂胶、搅拌、灌注、烘烤、混料、油压成型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烷总烃。项目将涂胶、搅拌、灌注、烘烤、混料、油压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管道引至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项目涂胶、搅拌、灌注、烘烤、混料、油压成型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管理,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新改扩建),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危险废物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影响评价结论:项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1-1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黄江镇聚富路19号田美社区办公楼三楼
初步审查意见 项目建设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特德制辊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黄江镇泓富二街 1 号 1 栋 101 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 (略) (略) )(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X5KTC9C, (略) (略) 黄江镇泓富二街1号1栋1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41.617",东经114°2"11.857"。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2265m2,建筑面积2265m2,主要从事包胶辊轮、硅胶杂件(密封圈、密封垫等)的加工生产,年产量分别为146.8万件、11.4247吨。 (略) (略) 于2019年04月委托福州 (略) 编制《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05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7199号)。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年产包胶辊轮100万件、硅胶制品1.8吨,主要设备为CNC机6台、平板成型机1台、搅拌桶1个等设备。并于2019年09月04日取得《 (略) (略)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17326号)。项目于2019年07月25日取得《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2020年04月03日, (略) (略) 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表(登记编号:*MA4X5KTC9C001X),有限期限:2020-04-03至2025-04-02(共5年)(详见附件)。 现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因此申请进行迁改扩建,其内容如下: 1、项目 (略) (略) (略) (略) ; 2、建设 (略) (略) 黄江镇北岸社区北岸三路6号B栋一楼(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3"12.17",东经113°59"40.20"″) (略) (略) 黄江镇泓富二街1号1栋101室(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5"41.617",东经114°2"11.857"); 3、 总投资增加50万元; 4、 项目迁改扩建后占地面积增加1265m2,建筑面积增加1265m2; 5、项目迁改扩建后包胶辊轮的年产量增加46.8万件; 6、项目迁改扩建后取消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新增硅胶杂件(密封圈、密封垫等),其产量为11.4247吨/年; 7、项目迁改扩建后新增喷砂、混料、油压成型等工艺,并增加4台喷砂机、2台混料机、4台油压成型机等设备; 8、员工增加1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混料、油压成型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官网,然后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影响评价结论:喷砂工序:项目喷砂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项目喷砂机配套布袋除尘装置(收集效率按照90%,处理效率按照90%)对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通排风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周围的空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涂胶、搅拌、灌注、烘烤、混料、油压成型工序:项目涂胶、搅拌、灌注、烘烤、混料、油压成型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烷总烃。项目将涂胶、搅拌、灌注、烘烤、混料、油压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经管道引至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经处理后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项目涂胶、搅拌、灌注、烘烤、混料、油压成型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约有10%未被收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车间管理,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新改扩建),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危险废物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影响评价结论:项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1-1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黄江镇聚富路19号田美社区办公楼三楼
初步审查意见 项目建设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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