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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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城路211号
建设单位: (略) 第一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坊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
项目概况: 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城路211号,租赁青 (略) 现有加油站场地,东临青岛 (略) ,南侧隔三城路为青岛 (略) ,西临绿化带,北侧隔深圳路为青岛香 (略) ,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570平方米,建筑面积2072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加油。项目建成后年周转汽油1350吨,柴油430吨。生产工艺:油罐车→储油罐→加油机→车辆加油。 主要设备:柴油罐2个(20m3/个)、汽油储罐4个(20m3/个)、加油机8台、油罐液位检测系统1套、双层罐渗漏检测仪1套、管道渗漏检测仪1套、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1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崇杰环保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油、加油、储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经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4米的排气口排放,VOCs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 3 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临深圳路侧厂界和三城路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70(昼)/55(夜)分贝,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5(昼)/55(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油、油罐底泥、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1249-2022)和《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城路211号
建设单位: (略) 第一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坊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
项目概况: 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城路211号,租赁青 (略) 现有加油站场地,东临青岛 (略) ,南侧隔三城路为青岛 (略) ,西临绿化带,北侧隔深圳路为青岛香 (略) ,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570平方米,建筑面积2072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加油。项目建成后年周转汽油1350吨,柴油430吨。生产工艺:油罐车→储油罐→加油机→车辆加油。 主要设备:柴油罐2个(20m3/个)、汽油储罐4个(20m3/个)、加油机8台、油罐液位检测系统1套、双层罐渗漏检测仪1套、管道渗漏检测仪1套、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1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崇杰环保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油、加油、储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经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4米的排气口排放,VOCs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标准。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 3 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临深圳路侧厂界和三城路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70(昼)/55(夜)分贝,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5(昼)/55(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油、油罐底泥、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1249-2022)和《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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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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