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术分子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生物技术分子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生物技术分子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祥阳路106号7号楼2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金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物技术分子诊断实验室建设,主要进行动物组织类样品和血清类样品相关的病毒核酸检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使用有机试剂,检测过程产生的少量含病原微生物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器皿设备第三步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试剂盒、器皿等外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样品、废一次性防护用品和器皿耗材、检测废液、前两步清洗废水、废滤芯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生物技术分子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祥阳路106号7号楼2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金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物技术分子诊断实验室建设,主要进行动物组织类样品和血清类样品相关的病毒核酸检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使用有机试剂,检测过程产生的少量含病原微生物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器皿设备第三步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试剂盒、器皿等外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样品、废一次性防护用品和器皿耗材、检测废液、前两步清洗废水、废滤芯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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