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文昌砂石建材有限公司水泥预制构件加工生产线和厂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湘潭市文昌砂石建材有限公司水泥预制构件加工生产线和厂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水泥预制构件加工生产线和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水泥预制构件加工生产线和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雨湖区长城乡花园村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10.75%), (略) 雨湖区长城乡花园村建设年产1万米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及其他类似预制构件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000m2,本次项目用地15000m2,预留用地7000m2。主要构筑物为:1栋钢筋加工车间、1栋搅拌车间、1栋办公楼。主要生产设备为:滚焊机2台、行车5台、搅拌机5台、悬辊机3台、铲车2台、挖斗3台、水泥储罐4个、离心机2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砂子1800吨、碎石3400吨、水泥1200吨、钢筋300吨、水性脱模剂0.5吨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物料储存→投料→搅拌→喂料→离心成型→脱模→养护→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生产废水不外排,搅拌机清洗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物料搅拌;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自然养护用水、堆场抑尘用水等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采用搅拌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4个水泥罐呼吸孔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储存转运粉尘采用砂石原料入棚入库、喷雾抑尘等措施;车辆运输扬尘采用路面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废钢筋、水性脱模剂废桶、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按照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水泥预制构件加工生产线和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水泥预制构件加工生产线和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雨湖区长城乡花园村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占总投资的10.75%), (略) 雨湖区长城乡花园村建设年产1万米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及其他类似预制构件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000m2,本次项目用地15000m2,预留用地7000m2。主要构筑物为:1栋钢筋加工车间、1栋搅拌车间、1栋办公楼。主要生产设备为:滚焊机2台、行车5台、搅拌机5台、悬辊机3台、铲车2台、挖斗3台、水泥储罐4个、离心机2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砂子1800吨、碎石3400吨、水泥1200吨、钢筋300吨、水性脱模剂0.5吨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物料储存→投料→搅拌→喂料→离心成型→脱模→养护→入库。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生产废水不外排,搅拌机清洗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物料搅拌;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自然养护用水、堆场抑尘用水等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采用搅拌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有组织特别排放限值;4个水泥罐呼吸孔废气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储存转运粉尘采用砂石原料入棚入库、喷雾抑尘等措施;车辆运输扬尘采用路面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废钢筋、水性脱模剂废桶、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按照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 (略) 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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