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发改〔2016〕29号关于广西富川鸿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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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发改〔2016〕29号关于广西富川鸿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富川 (略) :

你公司《关于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核准的请示》及《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核准报告》收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会员会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范的通知》(贺发改投资〔2015〕2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建设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了 (略) 建设,满足 (略) 场需求,核准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富川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富川富麦绕城路(城东西路)西面。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用地红地面积34819.67m2,总建筑面积18750.39m2,总建筑面积*.9m2,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1m2( (略) 场10480.56m2、 (略) 场42811.23m2、生活配套20541.2m2、商务酒店(不含裙房)15350.1m2、酒店裙房14997.01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31783.8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1749.25m2,架空层建筑面积34.55m2),建筑密度:53.85%,容积率:2.99,绿地率7.63%,地上小汽车停车位46个,地下小汽车停车位1153个,摩托车停车位(已折合为汽车停车位)545个。项目规划设计为:多层商铺建筑及地下室车库的结构体系采用框架结构,高层住宅及高层公寓建筑的结构体系采用剪力墙结构。柱网尺寸根据不同使用功能的实际需求,兼顾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来灵活确定。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额预算50052.65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门批复的规划执行,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项目法人凭本项目核准文件和所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开工建设。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富住建函[2015]14号、富住建函[2015]22号、地字第(富规建)(2016)号01109号、富环审[2016]06号、富发改[2016]13号、富川县桂北商贸中心项目核准专家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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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富川 (略) :

你公司《关于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核准的请示》及《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核准报告》收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会员会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范的通知》(贺发改投资〔2015〕2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建设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了 (略) 建设,满足 (略) 场需求,核准富川桂北商贸中心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富川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富川富麦绕城路(城东西路)西面。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用地红地面积34819.67m2,总建筑面积18750.39m2,总建筑面积*.9m2,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1m2( (略) 场10480.56m2、 (略) 场42811.23m2、生活配套20541.2m2、商务酒店(不含裙房)15350.1m2、酒店裙房14997.01m2);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31783.8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1749.25m2,架空层建筑面积34.55m2),建筑密度:53.85%,容积率:2.99,绿地率7.63%,地上小汽车停车位46个,地下小汽车停车位1153个,摩托车停车位(已折合为汽车停车位)545个。项目规划设计为:多层商铺建筑及地下室车库的结构体系采用框架结构,高层住宅及高层公寓建筑的结构体系采用剪力墙结构。柱网尺寸根据不同使用功能的实际需求,兼顾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来灵活确定。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额预算50052.65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门批复的规划执行,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项目法人凭本项目核准文件和所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开工建设。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富住建函[2015]14号、富住建函[2015]22号、地字第(富规建)(2016)号01109号、富环审[2016]06号、富发改[2016]13号、富川县桂北商贸中心项目核准专家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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