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举报方式的通告
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举报方式的通告
为坚决抵制“黄牛”“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向广大企业和群众进行问题线索收集,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
二、举报内容
1、违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未经许可从事政务中介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工作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黑中介”代办问题。
2、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方式强制办事群众或企业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3、对“黄牛”公然在办公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行为不制止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4、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5、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6、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7、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8、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2、电子信箱:*@qq.com
3、邮寄(接访)地址:河曲县黄河大街(街心公园对面)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其他
1、举报反映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并尽可能详细,并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查。
2、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受理部门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
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0日
为坚决抵制“黄牛”“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向广大企业和群众进行问题线索收集,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
二、举报内容
1、违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未经许可从事政务中介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工作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黑中介”代办问题。
2、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方式强制办事群众或企业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3、对“黄牛”公然在办公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行为不制止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4、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5、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6、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7、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8、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2、电子信箱:*@qq.com
3、邮寄(接访)地址:河曲县黄河大街(街心公园对面)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其他
1、举报反映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并尽可能详细,并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查。
2、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受理部门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
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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