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
(一)规划概要
规划区名称: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地址: (略) 剑阁县
规划概况:规划区东至川 (略) 、南至光荣水库、西至剑南路与S208交叉口、北至S208。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9平方公里。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总体功能结构。“一心”——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以“优质项目招商、深度孵化培育”的核心理念,旨在为园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孵化培育全链条孵化机制。“一轴”——是产业发展轴:依托规划区中部东西走向主干道为园区产业发展轴。“三区”——包括居住配套区:以完善园区住房保障、基本公服为主的生活配套服务区;物流仓储区:结合园区高效布局物流仓储用地,为园区提供产品储备、转运、配送等功能;食品加工区: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9-*
电子邮箱:*@*q.com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北段257号剑阁经开区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成都 (略)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园区规划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
(一)规划概要
规划区名称:剑阁县普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地址: (略) 剑阁县
规划概况:规划区东至川 (略) 、南至光荣水库、西至剑南路与S208交叉口、北至S208。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9平方公里。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总体功能结构。“一心”——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以“优质项目招商、深度孵化培育”的核心理念,旨在为园区入驻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孵化培育全链条孵化机制。“一轴”——是产业发展轴:依托规划区中部东西走向主干道为园区产业发展轴。“三区”——包括居住配套区:以完善园区住房保障、基本公服为主的生活配套服务区;物流仓储区:结合园区高效布局物流仓储用地,为园区提供产品储备、转运、配送等功能;食品加工区: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9-*
电子邮箱:*@*q.com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北段257号剑阁经开区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成都 (略)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园区规划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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