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3年1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十二万吨优质麦芽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城西街道兴晨路16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15000万元,在现有厂区闲置空地建设新能源汽车传动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高端升级改造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南、北厂区厂房、扩(改)建调整企业生产总体布局,新购数控智能化锻造成型设备、机加工数控设备、热处理设备、清洗包装设备、供能设备等对原有项目生产工艺进行部分技改,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精锻齿轮2400万只、圆柱齿轮80万套、螺伞齿轮100万套、汽车安全气囊铝合金精密锻件及其他汽车零部件200万套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华港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 项目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限值;渗碳热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3)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十二万吨优质麦芽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城西街道兴晨路16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15000万元,在现有厂区闲置空地建设新能源汽车传动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高端升级改造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南、北厂区厂房、扩(改)建调整企业生产总体布局,新购数控智能化锻造成型设备、机加工数控设备、热处理设备、清洗包装设备、供能设备等对原有项目生产工艺进行部分技改,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精锻齿轮2400万只、圆柱齿轮80万套、螺伞齿轮100万套、汽车安全气囊铝合金精密锻件及其他汽车零部件200万套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华港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 项目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限值;渗碳热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3)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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