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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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生产6万吨陶粒进行技改改造项目

新安县正村镇

新 (略)

洛阳 (略)

新 (略) 位于新安县正村镇白墙村,在本厂区内对现有工程年生产6万吨陶粒进行技改,增加前处理水洗工艺,新建生产生产车间1座。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铝矾土)—喂料机下料—筛分—清洗—入库工艺;主要设备为:滚筒筛、螺旋洗石机、铲车、板框压滤机、水泵等设备。改建后产品种类和原有产能6万吨陶粒不变。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不新增占地。

1、本项目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安装喷干雾抑尘系统,并在卸料区装置集气除尘措施,卸料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有组织排放;清洗车间要求四面密闭,设置喷干雾降尘系统,所有物料进车间存放,厂区内无露天堆放物料,装卸作业在封闭车间进行,设置全覆盖喷干雾设施;并在原料装卸区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的排放要求;同时也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号)限值要求;进料、筛分工序采取进料斗四面封闭,仅预留投料口用于上料,在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配备高功率变频风机;滚筒筛车间内二次封闭,预留排气口连接收集管道;进料、筛分工序产生废气经收集后一起进入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要求,同时也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号)限值要求;厂区采取地面硬化,皮带输送机全密封;在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平台;车斗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要求。

2、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洗车平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铝矾土清洗废水经1座污水池+1套三级沉淀池+1座清水池+1座压滤水池过滤后,回用于铝矾土清洗,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特种玻璃加工项目

洛新产业区

(略)

环保管家(洛阳) (略)

(略) (略) 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广深路南段3号,租用 (略) 已建闲置厂房,拟建设特种玻璃加工项目。钢化玻璃生产工艺:外购玻璃原片—切割—磨边—清洗—钢化—冷却—成品;中空玻璃生产线采用:自产钢化玻璃清洗、干燥—铝合金条下料—分子筛灌装—涂胶—上框—合片、压片—封胶—中空玻璃成品;夹胶玻璃生产线采用:自产钢化玻璃—夹胶、合片—热熔层压—成品。主要生产设备:钢化炉、磨边机、切割机、中空玻璃生产线、打胶机、*基胶涂布机、打孔机、异形机、折弯机、纯水设备等。占地3600m2,项目总投资1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1万元。

1、本项目1#、2#、3#中空玻璃生产线(DA001)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涂胶、合片压片及封胶区域设置二次密闭+6个集气罩+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夹胶玻璃生产线产生的(DA002)非*烷总烃采取夹胶、合片工序加热辊压区域设置二次密闭+1个集气罩,高压釜泄压口接不锈钢变径排气管减至常压后引入引风机,收集后的废气共同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要要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的排放建议值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玻璃后加工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采取车间密闭措施,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B.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也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由本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和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纯水制备过程建设三级沉淀池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高压釜冷却循环冷却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关于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生产6万吨陶粒进行技改改造项目

新安县正村镇

新 (略)

洛阳 (略)

新 (略) 位于新安县正村镇白墙村,在本厂区内对现有工程年生产6万吨陶粒进行技改,增加前处理水洗工艺,新建生产生产车间1座。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铝矾土)—喂料机下料—筛分—清洗—入库工艺;主要设备为:滚筒筛、螺旋洗石机、铲车、板框压滤机、水泵等设备。改建后产品种类和原有产能6万吨陶粒不变。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不新增占地。

1、本项目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安装喷干雾抑尘系统,并在卸料区装置集气除尘措施,卸料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有组织排放;清洗车间要求四面密闭,设置喷干雾降尘系统,所有物料进车间存放,厂区内无露天堆放物料,装卸作业在封闭车间进行,设置全覆盖喷干雾设施;并在原料装卸区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的排放要求;同时也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号)限值要求;进料、筛分工序采取进料斗四面封闭,仅预留投料口用于上料,在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配备高功率变频风机;滚筒筛车间内二次封闭,预留排气口连接收集管道;进料、筛分工序产生废气经收集后一起进入1台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速率≤3.5kg/h)要求,同时也应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号)限值要求;厂区采取地面硬化,皮带输送机全密封;在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平台;车斗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要求。

2、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洗车平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铝矾土清洗废水经1座污水池+1套三级沉淀池+1座清水池+1座压滤水池过滤后,回用于铝矾土清洗,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特种玻璃加工项目

洛新产业区

(略)

环保管家(洛阳) (略)

(略) (略) 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广深路南段3号,租用 (略) 已建闲置厂房,拟建设特种玻璃加工项目。钢化玻璃生产工艺:外购玻璃原片—切割—磨边—清洗—钢化—冷却—成品;中空玻璃生产线采用:自产钢化玻璃清洗、干燥—铝合金条下料—分子筛灌装—涂胶—上框—合片、压片—封胶—中空玻璃成品;夹胶玻璃生产线采用:自产钢化玻璃—夹胶、合片—热熔层压—成品。主要生产设备:钢化炉、磨边机、切割机、中空玻璃生产线、打胶机、*基胶涂布机、打孔机、异形机、折弯机、纯水设备等。占地3600m2,项目总投资1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1万元。

1、本项目1#、2#、3#中空玻璃生产线(DA001)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涂胶、合片压片及封胶区域设置二次密闭+6个集气罩+3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共同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夹胶玻璃生产线产生的(DA002)非*烷总烃采取夹胶、合片工序加热辊压区域设置二次密闭+1个集气罩,高压釜泄压口接不锈钢变径排气管减至常压后引入引风机,收集后的废气共同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要要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的排放建议值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玻璃后加工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采取车间密闭措施,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B.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也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由本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和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纯水制备过程建设三级沉淀池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高压釜冷却循环冷却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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