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天义城区五间房社区四、八组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宁城县天义城区五间房社区四、八组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办发〔2021〕11号、内稳发〔2016〕1号及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规定,本事项评估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事项概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拟征收宁城县铁西街道管理办公室五间房社区集体土地共计836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874平方米(林地9874平方米),建设用地73752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1026平方米、住宅用地72726平方米)。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及《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赤政字〔2022〕1号)。
二、公示群体及目的
被征收人、受影响群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15日。征求被征地人、受影响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态度和看法,征求与决策事项相关的其他社会稳定相关问题。
三、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
四、评估主体单位
宁城县铁西街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主任。联系电话:*。
五、风险评估单位
内蒙古博讯 (略) 。
联系人:徐工。电话:0476-*。
E-mail:*@*63.com。
根据中办发〔2021〕11号、内稳发〔2016〕1号及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规定,本事项评估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事项概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拟征收宁城县铁西街道管理办公室五间房社区集体土地共计836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874平方米(林地9874平方米),建设用地73752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1026平方米、住宅用地72726平方米)。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及《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赤政字〔2022〕1号)。
二、公示群体及目的
被征收人、受影响群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15日。征求被征地人、受影响群众及利益相关者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态度和看法,征求与决策事项相关的其他社会稳定相关问题。
三、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下述单位反馈。
四、评估主体单位
宁城县铁西街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主任。联系电话:*。
五、风险评估单位
内蒙古博讯 (略) 。
联系人:徐工。电话:0476-*。
E-mail:*@*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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