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0月26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二区东部葡萄花油层下返弱碱三元复合驱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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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0月26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二区东部葡萄花油层下返弱碱三元复合驱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二区东部葡萄花油层下返弱碱三元复合驱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二区东部葡萄花油层下返弱碱三元复合驱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略) (略) 红岗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境内

(略) 第二采油厂

大庆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项目代码为2309-*-04-01-*,建设地点 (略) (略) 红岗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21.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3.9hm2,临时占地面积为617.3hm2。该项目基建655口井,其中采出井335口、注入井320口,形成202座平台和46座独立井。原油集输工程:新建集油掺水管道214.2km,新建站间管线40.5km,更换站间管线18.92km,更换南七联至东部计量间管线1.3km。新建三元集油阀组间12座。建成后产能18.87×104t/a。对南2-6转油站、南2-12转油站、聚南八放水站、南2-9转油站、聚南2-17转油站、南八联脱水站进行改造。天然气集输工程:南2-12转油站、南2-6转油站、南八联集气、返输气管道进行改造。扩建南八增压站。配制注入工程:新建注水干线23.61km,单井注入管道273.58km,聚合物母液管道14.76km,供水管道5.38km。改造萨南1号配制站,新建二元调配站、萨南6号配制站。改造南二东1号注入站、2号注入站、3号注入站、4号注入站。改造聚南二十一注水站。供水及水处理工程:新建污水管道3.95km,供水管道4.0km。改造聚南八污水站、聚南3-9污水站。对区域内已建22座事故池进行维修。供电工程:井场新建6kV变电站163座,低压配电线路22.9km,6kV供电线路11.4km。场站新建6kV变电站和配电室10座,改建6kV变电站和配电室10座,新建低压配电线路和控制电缆44.3km,6kV供电线路5.6km,35kV供电线路2km。道路工程:维修井排路10.66km,新建砂石通井路3.9km,新建土路10km。项目总投资982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2.9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划定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南7-1联废液储存站处理后,管输至南7-1联污水处理站处理。管线、水罐、污油罐冲洗废水拉运至聚南八污水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场站化粪池,定期拉运至第二采油厂生活污水提升泵站,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聚南八污水站处理,作业污水、洗井污水拉运至聚南八污水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运营期,集油掺水管道、注水管道、污水管道采取重点防渗,管道留有足够的腐蚀余量,管道的外防腐等级应采用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南二东1号、2号、3号、4号注入站更新的排污池、聚南八污水站新建的溢流排污池、新建配制站内的排污池、聚南八放水站新建污水沉降罐区、南八联脱水站新建污水沉降罐区、聚南八污水站新建污油罐区和回收水罐区、新建二元调配站污水缓冲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油水井作业时井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0mm厚高密度聚*烯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南2-6转油站、南2-12转油站、南八联脱水站新建加药泵房采取一般防渗,地面铺设厚度不低于200mm的水泥混凝土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其它区域,采取地面硬化措施,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封盖严密,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井口均安装了密封垫,管线均埋地敷设,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新建配制站采取密闭上料除尘装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改扩建场站内新建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保持在最佳运行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井场、新建场站、改扩建场站厂界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站改造产生的废滤料(HW49)、场站清淤产生的含油污泥(HW08)为危险废物,分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管道施工废料拉运至第二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拆除的废旧设备拉运至第二采油厂物资库回收。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拉运至大庆 (略) 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场站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萨南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委托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应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送至第二采油厂含油防渗布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加强水域井管理,防止发生风险事故,污染地表水体。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二区东部葡萄花油层下返弱碱三元复合驱产能建设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二区东部葡萄花油层下返弱碱三元复合驱产能建设地面工程

(略) (略) 红岗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境内

(略) 第二采油厂

大庆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项目代码为2309-*-04-01-*,建设地点 (略) (略) 红岗区、萨尔图区、龙凤区境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21.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3.9hm2,临时占地面积为617.3hm2。该项目基建655口井,其中采出井335口、注入井320口,形成202座平台和46座独立井。原油集输工程:新建集油掺水管道214.2km,新建站间管线40.5km,更换站间管线18.92km,更换南七联至东部计量间管线1.3km。新建三元集油阀组间12座。建成后产能18.87×104t/a。对南2-6转油站、南2-12转油站、聚南八放水站、南2-9转油站、聚南2-17转油站、南八联脱水站进行改造。天然气集输工程:南2-12转油站、南2-6转油站、南八联集气、返输气管道进行改造。扩建南八增压站。配制注入工程:新建注水干线23.61km,单井注入管道273.58km,聚合物母液管道14.76km,供水管道5.38km。改造萨南1号配制站,新建二元调配站、萨南6号配制站。改造南二东1号注入站、2号注入站、3号注入站、4号注入站。改造聚南二十一注水站。供水及水处理工程:新建污水管道3.95km,供水管道4.0km。改造聚南八污水站、聚南3-9污水站。对区域内已建22座事故池进行维修。供电工程:井场新建6kV变电站163座,低压配电线路22.9km,6kV供电线路11.4km。场站新建6kV变电站和配电室10座,改建6kV变电站和配电室10座,新建低压配电线路和控制电缆44.3km,6kV供电线路5.6km,35kV供电线路2km。道路工程:维修井排路10.66km,新建砂石通井路3.9km,新建土路10km。项目总投资982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2.9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划定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南7-1联废液储存站处理后,管输至南7-1联污水处理站处理。管线、水罐、污油罐冲洗废水拉运至聚南八污水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场站化粪池,定期拉运至第二采油厂生活污水提升泵站, (略)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聚南八污水站处理,作业污水、洗井污水拉运至聚南八污水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运营期,集油掺水管道、注水管道、污水管道采取重点防渗,管道留有足够的腐蚀余量,管道的外防腐等级应采用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南二东1号、2号、3号、4号注入站更新的排污池、聚南八污水站新建的溢流排污池、新建配制站内的排污池、聚南八放水站新建污水沉降罐区、南八联脱水站新建污水沉降罐区、聚南八污水站新建污油罐区和回收水罐区、新建二元调配站污水缓冲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油水井作业时井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0mm厚高密度聚*烯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南2-6转油站、南2-12转油站、南八联脱水站新建加药泵房采取一般防渗,地面铺设厚度不低于200mm的水泥混凝土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外其它区域,采取地面硬化措施,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封盖严密,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井口均安装了密封垫,管线均埋地敷设,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新建配制站采取密闭上料除尘装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改扩建场站内新建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等污染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保持在最佳运行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井场、新建场站、改扩建场站厂界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站改造产生的废滤料(HW49)、场站清淤产生的含油污泥(HW08)为危险废物,分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管道施工废料拉运至第二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拆除的废旧设备拉运至第二采油厂物资库回收。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拉运至大庆 (略) 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场站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萨南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委托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应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送至第二采油厂含油防渗布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制定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加强水域井管理,防止发生风险事故,污染地表水体。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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