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0月25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宁升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生产区电力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10月25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宁升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生产区电力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 (略) (略) 肇源县宁升 100M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生产区电力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肇源县宁升 100M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生产区电力建设工程 | (略) (略) 肇源县超等蒙古族乡共和村 | 肇源 (略) | 黑龙江冰众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项目代码为2307-*-04-02-*,建设地点 (略) (略) 肇源县超等蒙古族乡共和村。本项目在现有升压站预留生产区内安装1台100MVA主变压器,35kV预制舱,二次预制舱,GIS室及SVG预制舱,新建1座9.2m2危废贮存库,其它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于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2月建设完成。项目涉及未批先建,2023年5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肇源 (略) 已缴纳罚款。本次为企业补办环评手续。 | 由于项目已完成施工,仅对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批复如下: (一)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人员,运营期无新增废气、废水产生。 (二)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升压站生产区域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铺刷2mm厚环氧地坪防腐漆进行防渗。危废贮存库底部和裙脚表面铺设2mm厚的高密度聚*烯防渗膜。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升压站生产区其它区域采取一般防渗,铺设厚度大于100mmC15、P8混凝土垫层,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先进的设备,主变压器设置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后,升压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铅蓄电池(HW31)、废变压器油(HW08)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1座36m3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生产运营前应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线高电位梯度点,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 (略) (略) 肇源县宁升 100M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生产区电力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肇源县宁升 100M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生产区电力建设工程 | (略) (略) 肇源县超等蒙古族乡共和村 | 肇源 (略) | 黑龙江冰众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项目代码为2307-*-04-02-*,建设地点 (略) (略) 肇源县超等蒙古族乡共和村。本项目在现有升压站预留生产区内安装1台100MVA主变压器,35kV预制舱,二次预制舱,GIS室及SVG预制舱,新建1座9.2m2危废贮存库,其它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于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2月建设完成。项目涉及未批先建,2023年5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肇源 (略) 已缴纳罚款。本次为企业补办环评手续。 | 由于项目已完成施工,仅对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批复如下: (一)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人员,运营期无新增废气、废水产生。 (二)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升压站生产区域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铺刷2mm厚环氧地坪防腐漆进行防渗。危废贮存库底部和裙脚表面铺设2mm厚的高密度聚*烯防渗膜。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升压站生产区其它区域采取一般防渗,铺设厚度大于100mmC15、P8混凝土垫层,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先进的设备,主变压器设置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后,升压站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铅蓄电池(HW31)、废变压器油(HW08)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1座36m3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生产运营前应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线高电位梯度点,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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