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2.6万吨/年二氟一氯乙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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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2.6万吨/年二氟一氯乙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内蒙 (略) 2.6万吨/年二氟一氯*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 (略) 2.6万吨/年二氟一氯*烷扩建项目

四子王旗

内蒙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扩建完成后可实现生产2.6万吨/年二氟一氯*烷(HCFC-142b)。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运输过程规范、物料堆存妥当、施工废水及固废合理处置,避免粉尘、废水、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全部送至2#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后的废气经过“急冷+SCR脱硝+多级水吸收+碱吸收”处理达标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的限值。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 A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强化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动静密封点。提高各工艺环节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逸散排放;各生产单元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确保厂界达标。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严防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防止污染地下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塔釜残液和固碱废包装物,暂存于现有危废储存库内,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安全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化工物料及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建立项目与园区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七)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进一步强化厂区车间地面、储罐区、装卸区以及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等防渗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科学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内蒙 (略) 2.6万吨/年二氟一氯*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 (略) 2.6万吨/年二氟一氯*烷扩建项目

四子王旗

内蒙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扩建完成后可实现生产2.6万吨/年二氟一氯*烷(HCFC-142b)。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运输过程规范、物料堆存妥当、施工废水及固废合理处置,避免粉尘、废水、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全部送至2#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后的废气经过“急冷+SCR脱硝+多级水吸收+碱吸收”处理达标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的限值。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 A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强化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动静密封点。提高各工艺环节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逸散排放;各生产单元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确保厂界达标。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严防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防止污染地下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塔釜残液和固碱废包装物,暂存于现有危废储存库内,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安全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化工物料及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设备和物资,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建立项目与园区及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七)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进一步强化厂区车间地面、储罐区、装卸区以及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等防渗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科学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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