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银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制品1100万件、塑料配件4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银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玻璃制品1100万件、塑料配件4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年产玻璃制品1100万件、塑料配件4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玻璃制品1100万件、塑料配件4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黄圃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 (略) 黄圃镇新丰北路110号5卡。项目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项目搬迁扩建后预计年产玻璃制品1100万件、塑料配件400万件。 |
环评机构 | (略) 深蓝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公用 (略) 处理。2、丝印、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注塑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投料、混合、干式抛光、切割、冲压、钢化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年产玻璃制品1100万件、塑料配件4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玻璃制品1100万件、塑料配件400万件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黄圃镇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 (略) 黄圃镇新丰北路110号5卡。项目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项目搬迁扩建后预计年产玻璃制品1100万件、塑料配件400万件。 |
环评机构 | (略) 深蓝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公用 (略) 处理。2、丝印、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注塑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投料、混合、干式抛光、切割、冲压、钢化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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