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盐城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对盐城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 (略) 所属海岸线及相关水*域。其中,海岸线北起连盐分界处灌河口中心线,南至盐南分界处老坝港中心线,全长582km。另,规划包含灌河口内自一帆河口至灌河口的岸线、射阳河口内临海高等级公路大桥至射阳河口以及利民闸下至射阳河口的岸线。
基准年2022年,水平年2035年,展望远期2050年。
(2)港口性质与功能
盐城港将在加强临港产业开发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注重港口服务功能提升,以产业和专业货种物流为特色,以能源储运、大宗货种运输和海河联运为支撑,有效集聚现代物流要素,逐步发展成为对区域供应链资源具有一定配置能力、对苏北地区和淮河流域经济产业发展具有较强辐射作用的特色鲜明的新型产业港、功能齐备的现代物流港、服务高效的区域枢纽港,总体具备装卸储运、中转换装、临港产业开发、综合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和信息服务等主要功能。
(3)港口总体布置规划
本次规划维持上轮规划提出的“一港四区”总体格局,即规划为大丰港区、射阳港区、滨海港区和响水港区“统筹协调、功能完善、港产联动、错位发展”,形成功能有效、开发有序、近远结合的总体格局。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回顾性分析、规划方案分析,对海洋、沉积物、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生态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选址、定位、规模、布局、环保基础设施、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作出评价结论,报送审查部门。
三、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8号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515-*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欢迎您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 (略) 交通运输局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对盐城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 (略) 所属海岸线及相关水*域。其中,海岸线北起连盐分界处灌河口中心线,南至盐南分界处老坝港中心线,全长582km。另,规划包含灌河口内自一帆河口至灌河口的岸线、射阳河口内临海高等级公路大桥至射阳河口以及利民闸下至射阳河口的岸线。
基准年2022年,水平年2035年,展望远期2050年。
(2)港口性质与功能
盐城港将在加强临港产业开发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注重港口服务功能提升,以产业和专业货种物流为特色,以能源储运、大宗货种运输和海河联运为支撑,有效集聚现代物流要素,逐步发展成为对区域供应链资源具有一定配置能力、对苏北地区和淮河流域经济产业发展具有较强辐射作用的特色鲜明的新型产业港、功能齐备的现代物流港、服务高效的区域枢纽港,总体具备装卸储运、中转换装、临港产业开发、综合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和信息服务等主要功能。
(3)港口总体布置规划
本次规划维持上轮规划提出的“一港四区”总体格局,即规划为大丰港区、射阳港区、滨海港区和响水港区“统筹协调、功能完善、港产联动、错位发展”,形成功能有效、开发有序、近远结合的总体格局。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回顾性分析、规划方案分析,对海洋、沉积物、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生态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选址、定位、规模、布局、环保基础设施、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作出评价结论,报送审查部门。
三、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8号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515-*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5-*
邮箱:*@*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欢迎您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 (略) 交通运输局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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