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广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问题的整改公告
关于贵州广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动态核查问题的整改公告
贵州 (略)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略) 并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23年11月13日,到你公 (略) 办公场所,且你公司也未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你公司注册类人员为零,不满足建筑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 (略) 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地址及现场图片、企业注册人员建筑行业注册证书(需核验原件)、资质所需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核验原件)、企业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核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 (略) 神奇东路5号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401室)。未按时提供核查材料的、存在其他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的,核查结果均视为不合格,黔西南州住房和城 (略)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你公司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联系人:李菊,电话:0859-*。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贵州 (略)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略) 并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23年11月13日,到你公 (略) 办公场所,且你公司也未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你公司注册类人员为零,不满足建筑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 (略) 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地址及现场图片、企业注册人员建筑行业注册证书(需核验原件)、资质所需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核验原件)、企业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核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 (略) 神奇东路5号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401室)。未按时提供核查材料的、存在其他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的,核查结果均视为不合格,黔西南州住房和城 (略)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你公司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联系人:李菊,电话:0859-*。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贵州 (略)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略) 并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23年11月13日,到你公 (略) 办公场所,且你公司也未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你公司注册类人员为零,不满足建筑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 (略) 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地址及现场图片、企业注册人员建筑行业注册证书(需核验原件)、资质所需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核验原件)、企业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核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 (略) 神奇东路5号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401室)。未按时提供核查材料的、存在其他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的,核查结果均视为不合格,黔西南州住房和城 (略)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你公司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联系人:李菊,电话:0859-*。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贵州 (略)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略) 并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23年11月13日,到你公 (略) 办公场所,且你公司也未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你公司注册类人员为零,不满足建筑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 (略) 于2023年12月30日前,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地址及现场图片、企业注册人员建筑行业注册证书(需核验原件)、资质所需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核验原件)、企业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核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 (略) 神奇东路5号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401室)。未按时提供核查材料的、存在其他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情况的,核查结果均视为不合格,黔西南州住房和城 (略)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你公司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联系人:李菊,电话:0859-*。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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