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区大乌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草案公示
新林区大乌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草案公示
(略) 、大兴安岭地区统一要求,为科学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大乌苏镇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开发秩序,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大乌苏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新林区大乌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
为切实加强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热切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附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3日,共30天。
公示方式:新林区人民政府网站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新林区大乌苏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57-*
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范围与层次大乌苏镇全域国土空间范围,总面积821.32平方公里。
本规划包括大乌苏镇行政辖区和大乌苏镇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镇域要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镇政府驻地要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
三、发展定位(略) 、市、地区战略部署,衔接上位规划相关要求,依托地理、人文、产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高起点谋划大乌苏镇的发展定位为:以特色种植养殖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城镇。
四、规划指标至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2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593.2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0倍以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高于2020年村庄用地指标。
(略) 、大兴安岭地区统一要求,为科学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大乌苏镇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开发秩序,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大乌苏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新林区大乌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
为切实加强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热切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附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13日,共30天。
公示方式:新林区人民政府网站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新林区大乌苏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57-*
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范围与层次大乌苏镇全域国土空间范围,总面积821.32平方公里。
本规划包括大乌苏镇行政辖区和大乌苏镇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镇域要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镇政府驻地要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
三、发展定位(略) 、市、地区战略部署,衔接上位规划相关要求,依托地理、人文、产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高起点谋划大乌苏镇的发展定位为:以特色种植养殖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城镇。
四、规划指标至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2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593.2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0倍以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高于2020年村庄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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