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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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 经审查,我局拟对S431芦山县龙门至双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431芦山县龙门至双石段改建工程

(略) 芦山县龙门镇至双石镇

芦 (略)

四川 (略)

施工期:

(一)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当地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含油冲洗废水废油集中收集后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废气:文明施工,施工区适时洒水的降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石灰、细砂等物料运输中,运输时压实,禁止超载,填装高度不超过车斗防护栏;粉状材料(水泥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土方、砂石料、弃方运输时有篷布遮盖,防止运输途中物料的撒漏,施工车辆限速通行,运渣车辆必须经自动喷洗装置清洗后出场;对于施工场内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采取封闭施工、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施工场地及车辆道路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尘土等防尘措施;外购沥青建议采用全封闭罐车运输至项目现场进行摊铺,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避免局部过高的沥青烟气浓度,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夜晚22时至次日6时应禁止施工;靠近居民路段施工时,应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避免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影响,围挡主要设置在各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施工机械的某些声源部位尽可能进行隔声屏蔽处理;施工单位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另外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四)固废:施工期间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后及时外运到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各施工阶段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指导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清运、堆放等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机械维修产生各类危险废物作好危险废物记录,施工场地内设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存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对贮存设施及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查;危险废弃物必须统一收集并加强管理,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此项目不设弃土场,对于临时堆放的废弃土石方应全部实施转运至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堆放。

运营期:

(一)废水:加强对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桥面排水系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二)废气:加强对大型运输车辆的管理,对于进入本项目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进行覆盖运输,限速行驶,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在公路两侧,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多植树种草,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气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固废:公路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营运期公路全线公路范围内的固废收集工作,定期对公路全线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道路管理站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日产日清,集中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同时应做好垃圾收集点及暂存区域的消毒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 经审查,我局拟对S431芦山县龙门至双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431芦山县龙门至双石段改建工程

(略) 芦山县龙门镇至双石镇

芦 (略)

四川 (略)

施工期:

(一)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当地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含油冲洗废水废油集中收集后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废气:文明施工,施工区适时洒水的降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石灰、细砂等物料运输中,运输时压实,禁止超载,填装高度不超过车斗防护栏;粉状材料(水泥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土方、砂石料、弃方运输时有篷布遮盖,防止运输途中物料的撒漏,施工车辆限速通行,运渣车辆必须经自动喷洗装置清洗后出场;对于施工场内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采取封闭施工、湿法施工等方式减少扬尘,施工场地及车辆道路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尘土等防尘措施;外购沥青建议采用全封闭罐车运输至项目现场进行摊铺,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避免局部过高的沥青烟气浓度,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夜晚22时至次日6时应禁止施工;靠近居民路段施工时,应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避免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影响,围挡主要设置在各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施工机械的某些声源部位尽可能进行隔声屏蔽处理;施工单位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另外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四)固废:施工期间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后及时外运到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各施工阶段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指导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清运、堆放等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机械维修产生各类危险废物作好危险废物记录,施工场地内设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存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对贮存设施及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查;危险废弃物必须统一收集并加强管理,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此项目不设弃土场,对于临时堆放的废弃土石方应全部实施转运至规划的弃渣场进行堆放。

运营期:

(一)废水:加强对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桥面排水系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二)废气:加强对大型运输车辆的管理,对于进入本项目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进行覆盖运输,限速行驶,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在公路两侧,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多植树种草,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气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固废:公路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营运期公路全线公路范围内的固废收集工作,定期对公路全线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道路管理站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日产日清,集中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同时应做好垃圾收集点及暂存区域的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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