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江西利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江西利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4-*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
建设地点 | (略) 崇仁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C区纵三路东侧 |
环评机构 | 江西盛嘉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略) (略) 崇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C区纵三路东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6°8"13.677 ",北纬27°46"12.197 ",总投资为20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3%。企业总占地面积约为66670.91m2,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为30666.70m2,二期占地面积约为36004.21m2。现有一期工程平面布置改建情况如下:一号车间现有情况不变,主要为制板区、成品加工区(位于厂区西北侧);二号车间平面布置去除拼装区、仓库等,主要为缠绕区、精雕区、破碎区(位于厂区东北侧);新增四号车间,二号车间拼装区、仓库搬至四号车间,主要为原料成品堆放区、拼装加工区(位于厂区西南侧);拆除现有的宿舍食堂临时板房,新增办公区,配套办公楼、宿舍(位于厂区西南侧)。本次二期扩建内容:利用现有东南侧的预留空地建设三号车间,三号车间进行萃取设备、玻璃钢衬里产品、五金加工产品生产,新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等储运工程,办公楼、宿舍楼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地下水等环保工程。不新增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环保设施。萃取设备工艺流程为:筒体卷形钻孔、封头冲压、支座钻孔、接管、法兰钻孔、人孔接管法兰机加工、补强圈卷形、吊耳钻孔→装配焊接→抛丸除锈→成品→部分外售、部分后续加工;玻璃钢衬里工艺流程为:有机玻璃纤维、树脂、固化剂→浸润→缠绕、切割→固化脱模→打磨→成品;五金加工产品工艺流程为:开料→冲压→折弯→钻孔→焊接→打磨→成品;表面处理工艺流程:部分萃取设备、五金产品等→脱脂除杂→抛丸喷砂→衬玻璃钢、喷漆→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主要包括萃取设备和五金产品机加工、表面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项目下料粉尘、抛丸粉尘、打磨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相关要求;玻璃钢衬里浸润、固化脱模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表9标准,其中*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喷漆废气中漆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参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中表1和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帘喷漆柜定期补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漆房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标准排入崇仁河(崇仁段)。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设置减震垫和墙体隔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下料、钻孔、冲压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渣,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切割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含油抹布及手套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废边角料、非化学品废包装袋、废焊渣、除尘收集粉尘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废滤料、含油抹布及手套等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贮存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到“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4-*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
建设地点 | (略) 崇仁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C区纵三路东侧 |
环评机构 | 江西盛嘉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二期) (略) (略) 崇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C区纵三路东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6°8"13.677 ",北纬27°46"12.197 ",总投资为20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3%。企业总占地面积约为66670.91m2,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为30666.70m2,二期占地面积约为36004.21m2。现有一期工程平面布置改建情况如下:一号车间现有情况不变,主要为制板区、成品加工区(位于厂区西北侧);二号车间平面布置去除拼装区、仓库等,主要为缠绕区、精雕区、破碎区(位于厂区东北侧);新增四号车间,二号车间拼装区、仓库搬至四号车间,主要为原料成品堆放区、拼装加工区(位于厂区西南侧);拆除现有的宿舍食堂临时板房,新增办公区,配套办公楼、宿舍(位于厂区西南侧)。本次二期扩建内容:利用现有东南侧的预留空地建设三号车间,三号车间进行萃取设备、玻璃钢衬里产品、五金加工产品生产,新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等储运工程,办公楼、宿舍楼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地下水等环保工程。不新增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环保设施。萃取设备工艺流程为:筒体卷形钻孔、封头冲压、支座钻孔、接管、法兰钻孔、人孔接管法兰机加工、补强圈卷形、吊耳钻孔→装配焊接→抛丸除锈→成品→部分外售、部分后续加工;玻璃钢衬里工艺流程为:有机玻璃纤维、树脂、固化剂→浸润→缠绕、切割→固化脱模→打磨→成品;五金加工产品工艺流程为:开料→冲压→折弯→钻孔→焊接→打磨→成品;表面处理工艺流程:部分萃取设备、五金产品等→脱脂除杂→抛丸喷砂→衬玻璃钢、喷漆→成品,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值3亿元萃取箱、PPH储罐等环保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主要包括萃取设备和五金产品机加工、表面处理等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项目下料粉尘、抛丸粉尘、打磨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焊接烟尘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相关要求;玻璃钢衬里浸润、固化脱模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表9标准,其中*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喷漆废气中漆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参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中表1和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帘喷漆柜定期补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漆房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崇仁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标准排入崇仁河(崇仁段)。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设置减震垫和墙体隔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下料、钻孔、冲压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渣,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切割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含油抹布及手套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废边角料、非化学品废包装袋、废焊渣、除尘收集粉尘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废滤料、含油抹布及手套等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贮存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到“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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