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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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公示

南靖县于2020 (略) 农业农村厅确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高度重视,按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经过几年的持续努力,取得较好成效,全县连续多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3〕362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县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评,现将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实名向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8-24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6-*电子邮箱:*@*26.com

附件: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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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南靖县于2020 (略) 农业农村厅确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高度重视,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经过几年的持续努力,取得较好成效。2021年,南靖县被列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略) 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至2023第二季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100%,全县连续多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根据《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照工作考核涉及的50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98分。现汇报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制订《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到各相关部门、镇、协会组织,做到全县“一盘棋”,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制定保障措施,实行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随机不定期巡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检测、执法、产地保护和品牌推介等方面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各镇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有效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自创建以来,共发送宣传短信20万条,寄出材料1200份,通过社会调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引入满意度评估机制,推行社会共治;印制发放病虫害防治与安全用药及农产品标准化技术规范手册8000份和宣传彩图6000份,生产记录簿3000本;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如“3·15”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现场接受群众咨询630人次;进村入户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管理、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宣传和指导。

2.开展全方位培训。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有效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生产主体培训。2021年以来,共举办27场次培训,参加主体人员1580人次,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宣贯培训。三是各类专项培训。如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标准化技术推广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培训。

(三)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

1.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成立南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配备专职监管人员4名,并建设快速检测实验室、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大大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农技推广机构中一并建设,配备监管员25名,实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办公场所、有设备等八有建设,全县各镇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及配套办公设备。全县165个行政村各配备一名协管员,以行政村为基本网格单元,乡镇、村两级实行“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分片管理,实现乡镇、村两级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布局。

2.加强执法体系建设。设立南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整合执法力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实行部门综合执法,同时配置现场勘验设备、检验设备、执法稽查设备、现场证据材料影印及现场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制作设备、执法监督等执法仪器设备,建立健全执法人员队*建设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保障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3.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纳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人员和农户的业务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素质,增强服务能力,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队*。

(四)强化源头管控,规范生产过程

1.完善生产主体备案,落实主体责任。调查核实全县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共513家。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开展集中培训27场次,发放公开信5000份,全面落实在种植养殖生产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让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承担法定义务、坚持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制定了南靖县农产品产地环境长期定位监测工作方案。在全县各地农产品产地布设75个土壤长期定位监测点,为管理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确保质量安全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县屠宰企业和254家生猪养殖主体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三是落实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2021年以来,共建立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片 30个,推广应用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145万亩次,减少农药使用量8.8%。四是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有机肥工作。全县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109.1万亩次,推广有机肥96.2万亩次。五是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全县共建成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等标准化生产示范点66个, (略) 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33个。通过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过程管控,确保质量安全

1.推进两个平台应用。一是农资监管平台。目前全县234家农资经营店、24家兽药店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经常性开展线上巡查和现场抽查,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 (略) 场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购销台账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略)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简称“并行系统”)平台。全县纳入“并行系统”监管生产主体513家,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贴码或带证销售。全县共建生产档案15285个,赋码出证87733批次。

2.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南靖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靖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略) 、 (略) 、卫健局等6部门,在全县联合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重点是加大对11个重点品种的治理,包括“三棵菜”,即豇豆、韭菜、芹菜;“一枚蛋”即鸡蛋;“一只鸡”即乌鸡;“两块肉”即肉牛肉羊的“瘦肉精”问题;“四条鱼”,即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整治模式,精准发力、全程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936人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主体1192多家,开具整改通知书28张,共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9起、违法经营假劣农药案件4起,共处罚没款15934元。及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有力打击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强化质量安全监测。一是坚持“瘦肉精”常态化监测。严格落实生猪产地检疫和“瘦肉精”监测同步制度,在进行产地检疫的同时开展“瘦肉精”监测。 二是开展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对主要农产品开展经常性抽检,实施快速检测。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对快检发现的问题,跟进实施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踪溯源,严厉查处。

2021年至2023年7月,共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1616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9.69%。完成“瘦肉精”快检15875批次,合格率100%。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兽药残留快检20072批次,合格率99%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全部依法立案处罚,查处率100%。

4.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生产规范管理,实行进货查验、抽检,对销售产品委托检验或自检;对蔬菜重点企业、合作社配备农残速测仪,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自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打造农业品牌,提升产品质量

1.落实”三品一标”奖补政策。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三品一标”奖补政策落实到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使用已达5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8个、绿色食品8个、有机农产品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还有2家主体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认证主体 (略) 各县前列。

2.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挥南靖县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南靖县名优农产品协会等协会作用,制定了南靖茶叶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分发质量安全倡议书,开展宣传培训,强化行业自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3.扎实开展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大南靖茶叶公共品牌的建设推广力度,积极发展富硒农业,深入引导和发动农业企业、合作社申报“福建名牌农产品”及三品一标认证,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认 (略) 政府加快品牌农业发展的七条措施,围绕“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主题,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开展“一镇一节”活动,办好各种特色农产品文化节,努力提升南靖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组织特色农产品品牌企业参加“农博会”、“农展会”等各种展销及推介活动,着力打响“绿色南靖”、“生态南靖”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强化三力,落实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合力。主要领导专项部署,分管领导落实,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部门各司其职,推进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2.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企业执行力。一是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全面普及。通过农技体系推广、科技特派员下乡、邀请专家进行技术专题讲座等方式,对监管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寄递服务、微信、主体宣传等方式,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创建工作广而告之。二是打造立体化培训体系。首先做好县、镇两级所有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做到人人都是移动的培训站。同时,打造线上、线下多种培训形式,一方面通过微信等移动工具进行宣传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和组织参加上级相关部门举办的线上培训等方式,确保生产主体培训全覆盖,促进落实质量安全各种制度规定。

3.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政府公信力。深入生产基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生产主体限期整改,对未按期落实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通过加强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案促管,有力促进生产主体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二)强化产地环境保护

大力开展产地环境保护,长期定点监测产地环境土壤情况,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严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通过保护产地环境,实现源头管控。

(三)强化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

完善两个平台推广应用,强化生产过程监管。一方面将全县所有农资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建立经营台账,落实实名购买、索票索证等制度,规范农资经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平台巡查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依法公开执法信息等。另一方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应用。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并行系统”平台,将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管理,规范生产记录填写和用药施肥安全监管,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通过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监管,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四)强化督查考核

通过下发《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每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产地环境保护、执法和品牌推介等各项工作进行财政投入,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督促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力量仍需增强

乡镇监管机构主要挂靠和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或动物防疫机构,监管人员兼职多、专职少;村级监管体系虽已基本建立,但协管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发挥作用还不理想。此外,在生产主体中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难以满足质量安全管控工作需要。

(二)宣传力度还需加强

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需要持续深入,一些农业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生产、销售记录不完善、不规范。

(三)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缺乏必要的责任感。一部分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一些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认识,一些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存在内部质管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制度、标准不完善,技术创新少,员工培训不到位等现象,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带来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一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坚持面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科研队*,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分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律宣贯培训。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 (略) 场监管部门协作,建立衔接机制,实行 (略) 场准入制度,促进生产经营主体应开尽开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农产品收购储运 (略) 场建立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三是加强农户监管服务。探索完善针对农户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户的巡查检查,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中,逐步提高农户抽检比例。

(二)持续推进专项治理

一是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通过推广豇豆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加强豇豆生产过程监督检查,执法抽检,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建立豇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广泛推广科学用药知识和绿色生产技术。聚焦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持续开展重点品种全覆盖监督抽查。强化明查暗访、行刑衔接,畅通部门协作,提高发现查处违法问题的效能。三是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切 (略) 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农资企业守法意识,共 (略) 场秩序。

(三)持续强化质量监测

一是优化定量检测。稳步增加监测样本量,县级抽检样本量达1.7批次/千人。 (略) 级组织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在省级监测要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监测品种,做到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重点品种全覆盖,确保监测既有针对性又有普适性。落实“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提升快速检测水平。大力推广胶体金法快速检测技术,同步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落实“用什么药、检什么药、标什么药”工作要求,规范快检结果出具和检测参数标识。对于发现的较大风险隐患,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形成系统风险防范机制。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通过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等措施,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生产主体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在种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常态化、规范化开证亮证,督促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收取、保存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

南靖县于2020 (略) 农业农村厅确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高度重视,按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经过几年的持续努力,取得较好成效,全县连续多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3〕362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县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评,现将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实名向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8-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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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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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南靖县于2020 (略) 农业农村厅确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县高度重视,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经过几年的持续努力,取得较好成效。2021年,南靖县被列为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略) 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至2023第二季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100%,全县连续多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根据《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照工作考核涉及的50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98分。现汇报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制订《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对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到各相关部门、镇、协会组织,做到全县“一盘棋”,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制定保障措施,实行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随机不定期巡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检测、执法、产地保护和品牌推介等方面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各镇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有效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自创建以来,共发送宣传短信20万条,寄出材料1200份,通过社会调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引入满意度评估机制,推行社会共治;印制发放病虫害防治与安全用药及农产品标准化技术规范手册8000份和宣传彩图6000份,生产记录簿3000本;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如“3·15”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现场接受群众咨询630人次;进村入户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管理、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宣传和指导。

2.开展全方位培训。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有效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生产主体培训。2021年以来,共举办27场次培训,参加主体人员1580人次,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宣贯培训。三是各类专项培训。如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标准化技术推广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培训。

(三)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

1.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成立南靖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配备专职监管人员4名,并建设快速检测实验室、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大大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农技推广机构中一并建设,配备监管员25名,实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办公场所、有设备等八有建设,全县各镇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及配套办公设备。全县165个行政村各配备一名协管员,以行政村为基本网格单元,乡镇、村两级实行“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分片管理,实现乡镇、村两级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布局。

2.加强执法体系建设。设立南靖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整合执法力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实行部门综合执法,同时配置现场勘验设备、检验设备、执法稽查设备、现场证据材料影印及现场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制作设备、执法监督等执法仪器设备,建立健全执法人员队*建设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保障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3.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纳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人员和农户的业务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素质,增强服务能力,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队*。

(四)强化源头管控,规范生产过程

1.完善生产主体备案,落实主体责任。调查核实全县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共513家。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开展集中培训27场次,发放公开信5000份,全面落实在种植养殖生产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让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承担法定义务、坚持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制定了南靖县农产品产地环境长期定位监测工作方案。在全县各地农产品产地布设75个土壤长期定位监测点,为管理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确保质量安全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县屠宰企业和254家生猪养殖主体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三是落实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2021年以来,共建立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片 30个,推广应用杀虫灯、粘虫板、性诱剂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145万亩次,减少农药使用量8.8%。四是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重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有机肥工作。全县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109.1万亩次,推广有机肥96.2万亩次。五是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全县共建成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等标准化生产示范点66个, (略) 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33个。通过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过程管控,确保质量安全

1.推进两个平台应用。一是农资监管平台。目前全县234家农资经营店、24家兽药店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经常性开展线上巡查和现场抽查,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 (略) 场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购销台账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略)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简称“并行系统”)平台。全县纳入“并行系统”监管生产主体513家,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贴码或带证销售。全县共建生产档案15285个,赋码出证87733批次。

2.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南靖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靖县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略) 、 (略) 、卫健局等6部门,在全县联合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重点是加大对11个重点品种的治理,包括“三棵菜”,即豇豆、韭菜、芹菜;“一枚蛋”即鸡蛋;“一只鸡”即乌鸡;“两块肉”即肉牛肉羊的“瘦肉精”问题;“四条鱼”,即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整治模式,精准发力、全程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936人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主体1192多家,开具整改通知书28张,共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9起、违法经营假劣农药案件4起,共处罚没款15934元。及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有力打击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强化质量安全监测。一是坚持“瘦肉精”常态化监测。严格落实生猪产地检疫和“瘦肉精”监测同步制度,在进行产地检疫的同时开展“瘦肉精”监测。 二是开展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对主要农产品开展经常性抽检,实施快速检测。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对快检发现的问题,跟进实施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踪溯源,严厉查处。

2021年至2023年7月,共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1616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9.69%。完成“瘦肉精”快检15875批次,合格率100%。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兽药残留快检20072批次,合格率99%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全部依法立案处罚,查处率100%。

4.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生产规范管理,实行进货查验、抽检,对销售产品委托检验或自检;对蔬菜重点企业、合作社配备农残速测仪,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自检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

(六)打造农业品牌,提升产品质量

1.落实”三品一标”奖补政策。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三品一标”奖补政策落实到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使用已达5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8个、绿色食品8个、有机农产品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还有2家主体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认证主体 (略) 各县前列。

2.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挥南靖县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南靖县名优农产品协会等协会作用,制定了南靖茶叶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分发质量安全倡议书,开展宣传培训,强化行业自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3.扎实开展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大南靖茶叶公共品牌的建设推广力度,积极发展富硒农业,深入引导和发动农业企业、合作社申报“福建名牌农产品”及三品一标认证,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认 (略) 政府加快品牌农业发展的七条措施,围绕“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主题,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开展“一镇一节”活动,办好各种特色农产品文化节,努力提升南靖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组织特色农产品品牌企业参加“农博会”、“农展会”等各种展销及推介活动,着力打响“绿色南靖”、“生态南靖”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强化三力,落实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合力。主要领导专项部署,分管领导落实,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部门各司其职,推进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2.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企业执行力。一是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全面普及。通过农技体系推广、科技特派员下乡、邀请专家进行技术专题讲座等方式,对监管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寄递服务、微信、主体宣传等方式,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创建工作广而告之。二是打造立体化培训体系。首先做好县、镇两级所有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做到人人都是移动的培训站。同时,打造线上、线下多种培训形式,一方面通过微信等移动工具进行宣传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和组织参加上级相关部门举办的线上培训等方式,确保生产主体培训全覆盖,促进落实质量安全各种制度规定。

3.严格执法监管,强化政府公信力。深入生产基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生产主体限期整改,对未按期落实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通过加强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案促管,有力促进生产主体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二)强化产地环境保护

大力开展产地环境保护,长期定点监测产地环境土壤情况,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严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通过保护产地环境,实现源头管控。

(三)强化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

完善两个平台推广应用,强化生产过程监管。一方面将全县所有农资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建立经营台账,落实实名购买、索票索证等制度,规范农资经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平台巡查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依法公开执法信息等。另一方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应用。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并行系统”平台,将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管理,规范生产记录填写和用药施肥安全监管,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通过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监管,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四)强化督查考核

通过下发《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每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产地环境保护、执法和品牌推介等各项工作进行财政投入,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督促相关单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监管力量仍需增强

乡镇监管机构主要挂靠和依托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或动物防疫机构,监管人员兼职多、专职少;村级监管体系虽已基本建立,但协管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发挥作用还不理想。此外,在生产主体中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难以满足质量安全管控工作需要。

(二)宣传力度还需加强

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需要持续深入,一些农业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生产、销售记录不完善、不规范。

(三)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缺乏必要的责任感。一部分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一些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认识,一些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存在内部质管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制度、标准不完善,技术创新少,员工培训不到位等现象,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带来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一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坚持面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科研队*,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分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律宣贯培训。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 (略) 场监管部门协作,建立衔接机制,实行 (略) 场准入制度,促进生产经营主体应开尽开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农产品收购储运 (略) 场建立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三是加强农户监管服务。探索完善针对农户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户的巡查检查,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中,逐步提高农户抽检比例。

(二)持续推进专项治理

一是攻坚治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通过推广豇豆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加强豇豆生产过程监督检查,执法抽检,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建立豇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实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广泛推广科学用药知识和绿色生产技术。聚焦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持续开展重点品种全覆盖监督抽查。强化明查暗访、行刑衔接,畅通部门协作,提高发现查处违法问题的效能。三是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切 (略) 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农资企业守法意识,共 (略) 场秩序。

(三)持续强化质量监测

一是优化定量检测。稳步增加监测样本量,县级抽检样本量达1.7批次/千人。 (略) 级组织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在省级监测要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监测品种,做到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重点品种全覆盖,确保监测既有针对性又有普适性。落实“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提升快速检测水平。大力推广胶体金法快速检测技术,同步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落实“用什么药、检什么药、标什么药”工作要求,规范快检结果出具和检测参数标识。对于发现的较大风险隐患,及时跟进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形成系统风险防范机制。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

通过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等措施,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生产主体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在种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常态化、规范化开证亮证,督促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收取、保存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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