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3〕93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性报告的批复
宿发改审批〔2023〕93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性报告的批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略) 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宿消〔2023〕13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为进 (略) 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消防救援装备水平,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 2024 年)的通知》(宿政办秘〔2020〕38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1-*-04-03-*。
三、建设地点
(略) 消防救援支队拂晓大道6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购置前突快反模块、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约240余件/套、地震救援专业队装备约20余件/套、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约200余件/套、化工灭火专业队装备1件/套、雨雪冰冻专业队装备约40余件/套。其中消防车约10辆、抢险救援装备约200余件/套、防护装备约20余件/套、通信装备约20余件/套、灭火装备约210余件/套、水域装备约30余件/套。
五、投资估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2999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六、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八、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施工保护,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开展。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2023年11月10日
(略) 消防救援支队:
《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略) 消防救援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宿消〔2023〕13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为进 (略) 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消防救援装备水平,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 2024 年)的通知》(宿政办秘〔2020〕38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1-*-04-03-*。
三、建设地点
(略) 消防救援支队拂晓大道6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购置前突快反模块、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约240余件/套、地震救援专业队装备约20余件/套、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约200余件/套、化工灭火专业队装备1件/套、雨雪冰冻专业队装备约40余件/套。其中消防车约10辆、抢险救援装备约200余件/套、防护装备约20余件/套、通信装备约20余件/套、灭火装备约210余件/套、水域装备约30余件/套。
五、投资估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2999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六、在项目开工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八、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施工保护,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开展。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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