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发改审批〔2023〕79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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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发改审批〔2023〕79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灵璧县发改委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灵发改〔2023〕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灵璧县35千伏线路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优化灵璧县电网结构,满足灵璧县经济发展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略) 能源局关于做好电网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力函〔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本项目法人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

三、项目代码:2310-*-04-01-*。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灵璧县韦集镇、黄湾镇境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单回架空35千伏线路9千米。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约847万元,其中静态投资约83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 (略) (略) 以自有资金出资20%作资本金,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1. (略) 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宿电经研审〔2023〕99号);2.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kV线路改造工程路径的复函》;3. (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灵璧县交通运输局、灵璧县林业局、灵璧县水利局、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灵璧县人民武装部、韦集镇人民政府、黄湾镇人民政府等关于该项目路径征求意见的复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主要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灵璧县发改委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灵发改〔2023〕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灵璧县35千伏线路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优化灵璧县电网结构,满足灵璧县经济发展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略) 能源局关于做好电网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力函〔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本项目法人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

三、项目代码:2310-*-04-01-*。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灵璧县韦集镇、黄湾镇境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单回架空35千伏线路9千米。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估算约847万元,其中静态投资约83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 (略) (略) 以自有资金出资20%作资本金,其余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1. (略) 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宿电经研审〔2023〕99号);2.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kV线路改造工程路径的复函》;3. (略)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灵璧县交通运输局、灵璧县林业局、灵璧县水利局、灵璧县文化和旅游局、灵璧县人民武装部、韦集镇人民政府、黄湾镇人民政府等关于该项目路径征求意见的复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监理

主要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安徽宿州灵璧县韦集~黄湾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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