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3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西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基地项目-高店镇新河村地块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肥西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基地项目-高店镇新河村地块二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高店镇新河村 | ||
建设单位: | 肥西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碧波 (略) | ||
项目概况: | 肥西县 (略) 拟在肥西县高店镇新河村新征14666.6m2土地进行肥西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基地项目-高店镇新河村地块二期项目的建设,拟建设2栋平房仓、1栋烘干车间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826.66m2,项目总投资4360.11万元,建成投产后可年烘干稻谷216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 (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卸料筛分粉尘,烘干粉尘,生物质热风炉生物质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将卸料筛分线、烘干生产线、生物质热风炉分别设置于密闭房间内,同时加强区域密闭性,并在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其中对卸料、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烘干废气采取“沉降密闭室+脉冲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3-DA008)”的处理方式达标后排放、生物质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器+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9)”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谷壳,筛分产生的石子、泥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包装桶以及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石子、泥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谷壳、生物质灰渣外售;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含油的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西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基地项目-高店镇新河村地块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肥西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基地项目-高店镇新河村地块二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高店镇新河村 | ||
建设单位: | 肥西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碧波 (略) | ||
项目概况: | 肥西县 (略) 拟在肥西县高店镇新河村新征14666.6m2土地进行肥西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基地项目-高店镇新河村地块二期项目的建设,拟建设2栋平房仓、1栋烘干车间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826.66m2,项目总投资4360.11万元,建成投产后可年烘干稻谷216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 (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卸料筛分粉尘,烘干粉尘,生物质热风炉生物质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将卸料筛分线、烘干生产线、生物质热风炉分别设置于密闭房间内,同时加强区域密闭性,并在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其中对卸料、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烘干废气采取“沉降密闭室+脉冲除尘器+20m高排气筒(DA003-DA008)”的处理方式达标后排放、生物质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器+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9)”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谷壳,筛分产生的石子、泥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包装桶以及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石子、泥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谷壳、生物质灰渣外售;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含油的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