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7日拟对浙江康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七氟丙烷灭火剂、1000吨2,3-二氯八氟丁烷C18、2500吨ODS回收处置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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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7日拟对浙江康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七氟丙烷灭火剂、1000吨2,3-二氯八氟丁烷C18、2500吨ODS回收处置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七氟*烷(HFC227ea)灭火剂、1000吨2,3-二氯八氟*烷(C18)、2500吨ODS回收处置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厂二北路7路(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在现有厂区内改扩建年产8000吨七氟*烷(HFC227ea)、1000吨2,3-二氯八氟*烷(C18)、2500吨ODS 回收处置利用项目,其中ODS包括(含年处置350吨 2,2-二氯-1,1,1-三氟*烷(R123)、300吨 1,1-二氟-1,2-二氯*烷(R132b)、350吨 1-氯-2,2,2-三氟*烷(R133a)、500 吨六氟*烷(HFC236fa)灭火剂、1000 吨七氟*烷(HFC227ea)。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碱洗废水、循环冷却外排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分类收集,碱洗废水经过高效蒸发结晶预处理,其冷凝水与现有项目其他低浓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后氟化物、AOX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其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放,对污水处理站不会产生冲击。 (2)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有机废气。充装工序设有侧吸装置,外溢废气收集进入冷凝+1#活性炭吸附装置+2#碱喷淋塔+除湿器+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500m3/h,收集效率约80%。生产工艺采用管道密闭,无废气排放;危废仓库设有风机,风量约6000 m3/h,废气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和现有项目共用一个排气筒,废气达到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571-2015)中标准限值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共用工程的风机、泵等设备噪声,项目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危废暂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在建项目新建1座危废仓库,面积约330m2,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要求进行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危废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设有一般固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做好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要求,收集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5)地下水及土壤 源头控制措施:在车间、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末端控制措施:根据相关规范和项目特征,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七氟*烷(HFC227ea)灭火剂、1000吨2,3-二氯八氟*烷(C18)、2500吨ODS回收处置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厂二北路7路(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在现有厂区内改扩建年产8000吨七氟*烷(HFC227ea)、1000吨2,3-二氯八氟*烷(C18)、2500吨ODS 回收处置利用项目,其中ODS包括(含年处置350吨 2,2-二氯-1,1,1-三氟*烷(R123)、300吨 1,1-二氟-1,2-二氯*烷(R132b)、350吨 1-氯-2,2,2-三氟*烷(R133a)、500 吨六氟*烷(HFC236fa)灭火剂、1000 吨七氟*烷(HFC227ea)。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碱洗废水、循环冷却外排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分类收集,碱洗废水经过高效蒸发结晶预处理,其冷凝水与现有项目其他低浓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后氟化物、AOX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其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放,对污水处理站不会产生冲击。 (2)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有机废气。充装工序设有侧吸装置,外溢废气收集进入冷凝+1#活性炭吸附装置+2#碱喷淋塔+除湿器+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风量为500m3/h,收集效率约80%。生产工艺采用管道密闭,无废气排放;危废仓库设有风机,风量约6000 m3/h,废气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和现有项目共用一个排气筒,废气达到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571-2015)中标准限值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共用工程的风机、泵等设备噪声,项目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危废暂存在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在建项目新建1座危废仓库,面积约330m2,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的要求进行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危废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设有一般固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做好防渗漏、防雨淋、和防扬尘要求,收集的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5)地下水及土壤 源头控制措施:在车间、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末端控制措施:根据相关规范和项目特征,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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