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TPU功能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TPU功能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桥西路628号;
建设单位:南通 (略) ;
环评机构:南通* (略) ;
项目概况:南通 (略) 拟租用南通百 (略) 现有闲置车间五建设“TPU功能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生产工艺:TPU粒子-除湿干燥-熔融挤出-(PET离型膜)流延成膜-冷却定型-检验-成品。本项目建成后具有新增年产TPU车衣基膜720万m2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9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1%。本项目新增职工36人,年生产250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600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南一号横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系统排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熔融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MDI、TDI、IPDI、PAPI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生产车间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挤出流延机、复卷机及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抹布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废滤膜和废滤料交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与混入生活垃圾的废劳保用品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顾晨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桥西路628号;
建设单位:南通 (略) ;
环评机构:南通* (略) ;
项目概况:南通 (略) 拟租用南通百 (略) 现有闲置车间五建设“TPU功能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生产工艺:TPU粒子-除湿干燥-熔融挤出-(PET离型膜)流延成膜-冷却定型-检验-成品。本项目建成后具有新增年产TPU车衣基膜720万m2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9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1%。本项目新增职工36人,年生产250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全年工作6000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南一号横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系统排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熔融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MDI、TDI、IPDI、PAPI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生产车间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挤出流延机、复卷机及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抹布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废滤膜和废滤料交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与混入生活垃圾的废劳保用品一并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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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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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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