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新城建设公司股权关系,实现东方国际股权退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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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新城建设公司股权关系,实现东方国际股权退出实施方案

一、事项背景

上海松江 (略) (以下简称“新城建设”)成立于2001年。期间经历股东增资、股权变更等过程,目前该公司股权比例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产”)占48%,上海松江新城 (略) (以下简称“新城集团”)占42%,东方国际 (略) (以下简称“东方国际”)占 10%,由新城集团实施日常经营管理。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城建设净资产约31.04亿元。鉴于新城建设经营期限到2023年8月到期,且股东之一东方国际多次提出退出,为保证新城集团对新城建设的控股权和决策权,拟由新城集团收购东方国际所持有的10%股权。

二、决策依据

1、根据《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第一条规定:“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且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2、根据《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二条“事项范围”第(四)项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区管国有企业单一项目累计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报区委常委会。

3、根据《 (略) 松江区委常委会关于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二条“事项范围”第(四)项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区管国有企业单一项目累计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

三、职责分工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须由转让方东方 (略) 国资委审批通过,由收购方新城集团报松江区人民政府决策通过。

四、实施步骤

1、2022年8月,启动新城建设10%股权收购事项。

2、2022年9月—2023年1月,东方国际与新城集团共同委托第三方开展新城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3、2023年1月,新城集团向区政府汇报新城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进展及收购方案。

4、2023年2月,市国资委对资产评估结果组织专家评审。

5、2023年2月,区政府常务会议与区委常委会对新城建设收购股权事项进行“三重一大”决策。

6、2023年2月,市国资委对东方国际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进行审批。

7、2023年3月,完成股权转让事项的协议签订、价款支付、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等事宜。

五、涉及材料

1、 (略) 财务审计报告。

2、 (略) 资产评估报告。

六、公众参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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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背景

上海松江 (略) (以下简称“新城建设”)成立于2001年。期间经历股东增资、股权变更等过程,目前该公司股权比例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产”)占48%,上海松江新城 (略) (以下简称“新城集团”)占42%,东方国际 (略) (以下简称“东方国际”)占 10%,由新城集团实施日常经营管理。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城建设净资产约31.04亿元。鉴于新城建设经营期限到2023年8月到期,且股东之一东方国际多次提出退出,为保证新城集团对新城建设的控股权和决策权,拟由新城集团收购东方国际所持有的10%股权。

二、决策依据

1、根据《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第一条规定:“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且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2、根据《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二条“事项范围”第(四)项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区管国有企业单一项目累计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报区委常委会。

3、根据《 (略) 松江区委常委会关于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二条“事项范围”第(四)项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区管国有企业单一项目累计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

三、职责分工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须由转让方东方 (略) 国资委审批通过,由收购方新城集团报松江区人民政府决策通过。

四、实施步骤

1、2022年8月,启动新城建设10%股权收购事项。

2、2022年9月—2023年1月,东方国际与新城集团共同委托第三方开展新城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3、2023年1月,新城集团向区政府汇报新城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进展及收购方案。

4、2023年2月,市国资委对资产评估结果组织专家评审。

5、2023年2月,区政府常务会议与区委常委会对新城建设收购股权事项进行“三重一大”决策。

6、2023年2月,市国资委对东方国际股权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进行审批。

7、2023年3月,完成股权转让事项的协议签订、价款支付、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等事宜。

五、涉及材料

1、 (略) 财务审计报告。

2、 (略) 资产评估报告。

六、公众参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略) 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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