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增产8.5万吨表面活性剂环保液态石蜡技改提升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增产8.5万吨表面活性剂环保液态石蜡技改提升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增产8.5万吨表面活性剂(环保液态石蜡)技改提升项目

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18号

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南京 (略)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未新增建(构)筑物面积,利用现有建筑面积11401.85平方米,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二期生产装置进行技改,项目建成后,二期生产装置可增产8.5万吨/年表面活性剂,企业全厂达产年将形成年产37万吨表面活性剂的生产能力。

1、废水:项目工艺废水(含油废水、含氮、硫废水及分液废水)、地面和机泵冲洗废水、复合空冷器弃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塔弃水、实验室废水、管道及设备吹扫废水、回用水制脱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及反冲洗废水、部分蒸汽冷凝水、碱喷淋废水均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混凝气浮+生化处理(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工艺)+膜系统(一级RO+二级RO)+软化系统+TVR三效蒸发/母液蒸干系统”处理后回用作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碱喷淋装置补水、地面冲洗水、制脱盐水和实验室用水等,不外排;部分蒸汽冷凝水直接用至脱盐水制备;新鲜水和蒸汽冷凝水制脱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及反冲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胜科水务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原料罐大小呼吸废气送入现有地面火炬系统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35米高火炬排口排放;加热炉3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现有60米高排气筒P1排放;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原料罐除外)及装载废气经呼吸阀、管道收集后送入现有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米高的P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收集池、预处理区、调节池1、水解酸化池、物化池、污泥暂存间废气)密闭加盖、经管道收集后经现有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米高的P3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调节池2、好氧池、污泥压滤间、TVR废气)密闭加盖、经管道收集后经现有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米高的P4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米高的P5排气筒排放;加热炉6-10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现有60米高排气筒P6排放;转化炉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现有60米高排气筒P7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的各类泵,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为原料杂质、制氮环节产生的废干燥剂/吸附剂、脱盐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保温棉、废石英砂等,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硫饼、废脱硫剂、含油布袋、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变压吸附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水处理污泥、水处理浮油、废RO膜、TVR蒸发浓液、TVR蒸发残渣、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吸油棉/抹布、废包装、废机油、油泥、废荧光灯管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已按规范进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增产8.5万吨表面活性剂(环保液态石蜡)技改提升项目

张家港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华达路18号

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南京 (略)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未新增建(构)筑物面积,利用现有建筑面积11401.85平方米,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二期生产装置进行技改,项目建成后,二期生产装置可增产8.5万吨/年表面活性剂,企业全厂达产年将形成年产37万吨表面活性剂的生产能力。

1、废水:项目工艺废水(含油废水、含氮、硫废水及分液废水)、地面和机泵冲洗废水、复合空冷器弃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塔弃水、实验室废水、管道及设备吹扫废水、回用水制脱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及反冲洗废水、部分蒸汽冷凝水、碱喷淋废水均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混凝气浮+生化处理(水解酸化+缺氧+好氧工艺)+膜系统(一级RO+二级RO)+软化系统+TVR三效蒸发/母液蒸干系统”处理后回用作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碱喷淋装置补水、地面冲洗水、制脱盐水和实验室用水等,不外排;部分蒸汽冷凝水直接用至脱盐水制备;新鲜水和蒸汽冷凝水制脱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及反冲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胜科水务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原料罐大小呼吸废气送入现有地面火炬系统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35米高火炬排口排放;加热炉3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现有60米高排气筒P1排放;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原料罐除外)及装载废气经呼吸阀、管道收集后送入现有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米高的P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收集池、预处理区、调节池1、水解酸化池、物化池、污泥暂存间废气)密闭加盖、经管道收集后经现有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米高的P3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调节池2、好氧池、污泥压滤间、TVR废气)密闭加盖、经管道收集后经现有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米高的P4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米高的P5排气筒排放;加热炉6-10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现有60米高排气筒P6排放;转化炉产生的燃烧烟气通过现有60米高排气筒P7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的各类泵,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为原料杂质、制氮环节产生的废干燥剂/吸附剂、脱盐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保温棉、废石英砂等,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硫饼、废脱硫剂、含油布袋、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变压吸附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水处理污泥、水处理浮油、废RO膜、TVR蒸发浓液、TVR蒸发残渣、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吸油棉/抹布、废包装、废机油、油泥、废荧光灯管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已按规范进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