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松县抚松镇棚户区改造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
关于《抚松县抚松镇棚户区改造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4日,抚松县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抚松县抚松镇棚户区改造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的合理化意见征集。现将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征求意见十一条,现根据意见反馈如下:
被征收人是因为政府征收国有土地而不得不搬离原居住地、进行迁移的居户,为此作出了牺牲、也承受了因拆迁而不得不付出的心力、精力和体力,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为抚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抚松新城总体规划做出了贡献。按照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与公平补偿。
1、《通告》称颐居华庭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就目前我们了解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来说,已经不再有棚户区改造任务。我们要求政府说明是否还有棚改任务?如果有,请公示棚改任务、计划以及上级下达棚改指标。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抚松镇棚户区改造颐居华庭二期改造项目是2023年申请,2023年8月24日由抚松县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抚松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查意见书》抚松棚改项字(2023)年(002)号。
2、《通告》称征收依据《条例》,《条例》明确规定
确需征收房屋的情形"(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也就是我们居住的区域是否属于《条例》规定的情形?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根据《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文件第二章征收决定、第九条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的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分别对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2023年6月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抚松县抚松镇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进行了论证,会议决定:加快推进抚松镇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履行相关程序。
2023年7月18日,县自然资源局对抚松镇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及城乡规划。
3、《通告》第九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该项目是否纳入了年度计划?并规定"应当广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就该专项规划是否征求了社会公众,尤其是涉及被征收人的意见?如果已经征求意见,请公示征求意见结果。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颐居华庭二期项目是2023年4月26日抚松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县政府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内容调整的决议》。
4、关于《通告》"八、回迁安置楼房户型和标准"的意见和建议:1、依据《条例》《办法》规定:"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做出房屋征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也就是说安置被征收人应当优先选择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及就近原则,而方案中明确了回迁安置地点是集中的一号楼和六号楼。众所周知,近年来,回迁楼成了建筑质量最差、结构最不合理、和位置相比最次的。我们要求提供和公示颐居华庭二期项目的整体规划、公示各栋楼位置、结构。并且回迁户优先选择楼栋、位置、楼层。2、安置标准中规定"按照3000元每套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回迁楼简装补助费"。请说明3000元简装费确定的依据。 (略) 场条件下即使最简单的装修,3000元也是不可能装修下来的,意见是按照现行简单装修每平方 (略) 场价格确定简装补助费标准。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方案中产权调换的回迁楼号为1号楼和6号楼属于颐居华庭二期小区整体规划范围内,楼房竣工后是由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质量如不满足标准是无法通过验收的。1号楼、6号楼提供房屋套数,满足被征收居民需求。
方案中提到由征收部门按照3000元/套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回迁楼简装补助费。是按照简装补助费的形式发放到被征收人手里。
5、关于《通告》九、补偿方式及优惠政策意见和建议: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条例》和《方案》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 (略) 场价格"这一原则应当明示。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 ..2、被征收房屋为平房选择多层楼房基础层安置的,不结算楼层差,选择其他楼层安置的,应结算楼层差价款, …"这个楼层差标准的确定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这么规定?而且安置楼是框架结构标准更高。被征收人回迁也是不得已的选择,如果为了选择楼层格外支付楼层差是不合理的。意见是应当按照最高价值楼层作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选择低于最高价值楼层的应当给与楼层差补助,而不是确定最低基础层价值作为补偿价值。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评估公司对该项目的地段进行评估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符合评估。
依据《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三、住宅房屋相关补偿标准(二)产权调换补偿标准2、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含自建二层砖混楼房),选择多层楼房基础层安置的,原有照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选择其他楼层安置的,应结算楼层差价款,楼层差价款总计每平方米最高不突破150元,选择顶层安置的,给予被征收人原面积价格补贴,补贴价款每平方米最高不突破200元(赠送阁楼除外);选择框架结构高层住宅楼房安置的,除基础层外,需结算楼层差价款,楼层差价款总计每平方米最高不突破200元。
6、关于"《通告》(三)住宅房屋补助奖励政策"意见和建议:1、对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面积奖励30%,这个30%的依据是什么?而抚松镇2022、2023年上半年的"和泰瑞嘉项目""乐民 B1 项目""优山美地二期项目"等拆迁的房屋,无论是住宅还是经营性房屋甚至是无籍房屋都是50%的比例给予奖励面积,而且地段尚不如"颐居华庭二期"的地段优良,为什么这个项目奖励面积标准低于上半年的地段的项目奖励面积标准?请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意见是按照 "优山美地""和泰瑞嘉""乐民B1"等项目的奖励标准给予面积奖励。相应的也应提高货币补偿评估价格的比例。简单测算至少应达到35%的比例给予货币奖励。2、对于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应当按照同等地段每平方米租金水平来确定。不应当让被征收人承受临时安置的损失。 (略) 的租金水平比抚松镇要低很多,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指导意见尚且规定每平方米按照15元的标准确定临时安置补助费。意见是按照抚松镇同等地段租金水平测算确认临时安置补助费。3、建 (略) 、 (略) 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考虑给予楼房公摊面积补助。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是2023年4月24日第5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的。
抚松县优山美地一期是2021年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抚松县颐居华庭二期是2023年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是按照《抚政规【2023】1号,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实施征收。
该地段纳入到征收范围内后,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房屋征收工作, (略) 、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被征收人提出要求按照白山地区或者是长春地区的补助标准执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7、关于《通告》十、营业性质房屋相关补偿指导标准的意见和建议:1、依据《条例》选择货币补偿的也应当按照不低 (略) 场价格来确定。2、选择产权调换安置因结构不同就要结算差价,依据是什么?意见是:只要认定营业性质的应当完全按照"征一还一"调换,而不应区分产权登记性质结算差价。(因为不拆迁的话,即使没有产权但有经营权的就可以经营,所以无产权经营用房实际与产权经营用房一样的价值)。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的评估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评估, (略) 场价格,评估公司是采用成本法进行估价,先分别求取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评估结果并不是全 (略) 场价值,还要扣除相关折旧。
目前该地段已被确认为房屋征收区域。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8、关于《通告》十、(三)优惠奖励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被征收房屋性质不应当以是否有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用途来确定,应当以实际使用用途确定。关于违建的确定政策依据问题,我们了解的是国家不再下达棚改指标,棚改政策不再实施,也就是《条例》颁布实施前已经建成使用的时间作为时间节点,只要是在自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不侵犯邻里权,不触犯公共利益就认定为无籍房。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无籍房屋的标准是按照《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地段无籍房屋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第三条、确认原则:
(一)认定年限为200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符合居住条件的无籍房屋。
(二)认定标准房屋层高在2.2米以上,墙体厚度在0.24米以上,室内有必要的生活、取暖设施的无籍房屋。
9、关于《通告》十三、其他奖励及补助标准的意见和建议:1、《方案》十三、(三)规定在"过渡期遇有冬季采暖期的,按照房照每一采暖期每证1000元的标准计发冬季采暖补助费",意见是按照取暖费缴纳标准按照取暖面积给予补助。2、《方案》十三(四)规定:"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按照3000元每套的标准支付回迁楼简装补助费"。指定这个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意见是按照现在的简单装 (略) 场价格标准,依据被征收的房屋面积给予简装费。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冬季采暖补助费、回迁楼简装补助费:是按照《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第七条、其他奖励及补助标准、(三)过渡期内遇有冬季采暖期的,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为准每一采暖期每证1000元的标准向被征收人计发冬季采暖补助费。(四)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不再进行室内简单设施安装和装修,交付被征收人为毛坯房,由征收部门按照3000元/套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回迁楼简装补助费。
10、关于《通告》十五、(三)住宅实际用于经营的,且在征收决定下发前连续经营期限满一年以上的…确定 的住宅兼经营面积给予补偿的意见和建议:这里以经营期 限一年以上作为条件,不符合实际经营行为,意见是只要是在征收公告前已经实际经营的,不论时间长短都是经营行为发生,且经工商部门注册允许,就应当确认住宅用于经营行为。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营业房屋的标准是按照《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地段无籍房屋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第三条、确认原则:住宅兼营业认定须持有齐全的经营证照,并按规定进行年检,依法缴纳税费(免税、费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且在征收决定下发前连续经营期限满一年以上的有照房屋。被征收人提出的"不论时间长短都是经营行为发生,且经工商部门注册允许,就应当确认住宅用于经营行为。"不符合该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不能视作连续经营行为。
11、如果按照《通告》的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进行拆迁,我们不同意拆迁。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略) 、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该条的规定,被征收人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房屋征收决定。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抚松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4日,抚松县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了《抚松县抚松镇棚户区改造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的合理化意见征集。现将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征求意见十一条,现根据意见反馈如下:
被征收人是因为政府征收国有土地而不得不搬离原居住地、进行迁移的居户,为此作出了牺牲、也承受了因拆迁而不得不付出的心力、精力和体力,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为抚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抚松新城总体规划做出了贡献。按照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与公平补偿。
1、《通告》称颐居华庭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就目前我们了解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来说,已经不再有棚户区改造任务。我们要求政府说明是否还有棚改任务?如果有,请公示棚改任务、计划以及上级下达棚改指标。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抚松镇棚户区改造颐居华庭二期改造项目是2023年申请,2023年8月24日由抚松县棚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抚松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查意见书》抚松棚改项字(2023)年(002)号。
2、《通告》称征收依据《条例》,《条例》明确规定
确需征收房屋的情形"(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也就是我们居住的区域是否属于《条例》规定的情形?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根据《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73号)文件第二章征收决定、第九条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的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分别对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2023年6月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抚松县抚松镇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进行了论证,会议决定:加快推进抚松镇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履行相关程序。
2023年7月18日,县自然资源局对抚松镇颐居华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及城乡规划。
3、《通告》第九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该项目是否纳入了年度计划?并规定"应当广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就该专项规划是否征求了社会公众,尤其是涉及被征收人的意见?如果已经征求意见,请公示征求意见结果。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颐居华庭二期项目是2023年4月26日抚松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县政府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内容调整的决议》。
4、关于《通告》"八、回迁安置楼房户型和标准"的意见和建议:1、依据《条例》《办法》规定:"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做出房屋征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也就是说安置被征收人应当优先选择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及就近原则,而方案中明确了回迁安置地点是集中的一号楼和六号楼。众所周知,近年来,回迁楼成了建筑质量最差、结构最不合理、和位置相比最次的。我们要求提供和公示颐居华庭二期项目的整体规划、公示各栋楼位置、结构。并且回迁户优先选择楼栋、位置、楼层。2、安置标准中规定"按照3000元每套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回迁楼简装补助费"。请说明3000元简装费确定的依据。 (略) 场条件下即使最简单的装修,3000元也是不可能装修下来的,意见是按照现行简单装修每平方 (略) 场价格确定简装补助费标准。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方案中产权调换的回迁楼号为1号楼和6号楼属于颐居华庭二期小区整体规划范围内,楼房竣工后是由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质量如不满足标准是无法通过验收的。1号楼、6号楼提供房屋套数,满足被征收居民需求。
方案中提到由征收部门按照3000元/套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回迁楼简装补助费。是按照简装补助费的形式发放到被征收人手里。
5、关于《通告》九、补偿方式及优惠政策意见和建议: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条例》和《方案》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 (略) 场价格"这一原则应当明示。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 ..2、被征收房屋为平房选择多层楼房基础层安置的,不结算楼层差,选择其他楼层安置的,应结算楼层差价款, …"这个楼层差标准的确定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这么规定?而且安置楼是框架结构标准更高。被征收人回迁也是不得已的选择,如果为了选择楼层格外支付楼层差是不合理的。意见是应当按照最高价值楼层作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选择低于最高价值楼层的应当给与楼层差补助,而不是确定最低基础层价值作为补偿价值。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评估公司对该项目的地段进行评估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符合评估。
依据《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三、住宅房屋相关补偿标准(二)产权调换补偿标准2、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含自建二层砖混楼房),选择多层楼房基础层安置的,原有照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选择其他楼层安置的,应结算楼层差价款,楼层差价款总计每平方米最高不突破150元,选择顶层安置的,给予被征收人原面积价格补贴,补贴价款每平方米最高不突破200元(赠送阁楼除外);选择框架结构高层住宅楼房安置的,除基础层外,需结算楼层差价款,楼层差价款总计每平方米最高不突破200元。
6、关于"《通告》(三)住宅房屋补助奖励政策"意见和建议:1、对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面积奖励30%,这个30%的依据是什么?而抚松镇2022、2023年上半年的"和泰瑞嘉项目""乐民 B1 项目""优山美地二期项目"等拆迁的房屋,无论是住宅还是经营性房屋甚至是无籍房屋都是50%的比例给予奖励面积,而且地段尚不如"颐居华庭二期"的地段优良,为什么这个项目奖励面积标准低于上半年的地段的项目奖励面积标准?请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意见是按照 "优山美地""和泰瑞嘉""乐民B1"等项目的奖励标准给予面积奖励。相应的也应提高货币补偿评估价格的比例。简单测算至少应达到35%的比例给予货币奖励。2、对于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应当按照同等地段每平方米租金水平来确定。不应当让被征收人承受临时安置的损失。 (略) 的租金水平比抚松镇要低很多,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指导意见尚且规定每平方米按照15元的标准确定临时安置补助费。意见是按照抚松镇同等地段租金水平测算确认临时安置补助费。3、建 (略) 、 (略) 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考虑给予楼房公摊面积补助。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是2023年4月24日第5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的。
抚松县优山美地一期是2021年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抚松县颐居华庭二期是2023年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是按照《抚政规【2023】1号,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实施征收。
该地段纳入到征收范围内后,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房屋征收工作, (略) 、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被征收人提出要求按照白山地区或者是长春地区的补助标准执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7、关于《通告》十、营业性质房屋相关补偿指导标准的意见和建议:1、依据《条例》选择货币补偿的也应当按照不低 (略) 场价格来确定。2、选择产权调换安置因结构不同就要结算差价,依据是什么?意见是:只要认定营业性质的应当完全按照"征一还一"调换,而不应区分产权登记性质结算差价。(因为不拆迁的话,即使没有产权但有经营权的就可以经营,所以无产权经营用房实际与产权经营用房一样的价值)。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的评估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评估, (略) 场价格,评估公司是采用成本法进行估价,先分别求取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评估结果并不是全 (略) 场价值,还要扣除相关折旧。
目前该地段已被确认为房屋征收区域。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8、关于《通告》十、(三)优惠奖励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被征收房屋性质不应当以是否有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用途来确定,应当以实际使用用途确定。关于违建的确定政策依据问题,我们了解的是国家不再下达棚改指标,棚改政策不再实施,也就是《条例》颁布实施前已经建成使用的时间作为时间节点,只要是在自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不侵犯邻里权,不触犯公共利益就认定为无籍房。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无籍房屋的标准是按照《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地段无籍房屋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第三条、确认原则:
(一)认定年限为200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符合居住条件的无籍房屋。
(二)认定标准房屋层高在2.2米以上,墙体厚度在0.24米以上,室内有必要的生活、取暖设施的无籍房屋。
9、关于《通告》十三、其他奖励及补助标准的意见和建议:1、《方案》十三、(三)规定在"过渡期遇有冬季采暖期的,按照房照每一采暖期每证1000元的标准计发冬季采暖补助费",意见是按照取暖费缴纳标准按照取暖面积给予补助。2、《方案》十三(四)规定:"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按照3000元每套的标准支付回迁楼简装补助费"。指定这个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意见是按照现在的简单装 (略) 场价格标准,依据被征收的房屋面积给予简装费。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冬季采暖补助费、回迁楼简装补助费:是按照《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第七条、其他奖励及补助标准、(三)过渡期内遇有冬季采暖期的,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为准每一采暖期每证1000元的标准向被征收人计发冬季采暖补助费。(四)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不再进行室内简单设施安装和装修,交付被征收人为毛坯房,由征收部门按照3000元/套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回迁楼简装补助费。
10、关于《通告》十五、(三)住宅实际用于经营的,且在征收决定下发前连续经营期限满一年以上的…确定 的住宅兼经营面积给予补偿的意见和建议:这里以经营期 限一年以上作为条件,不符合实际经营行为,意见是只要是在征收公告前已经实际经营的,不论时间长短都是经营行为发生,且经工商部门注册允许,就应当确认住宅用于经营行为。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营业房屋的标准是按照《抚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地段无籍房屋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第三条、确认原则:住宅兼营业认定须持有齐全的经营证照,并按规定进行年检,依法缴纳税费(免税、费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且在征收决定下发前连续经营期限满一年以上的有照房屋。被征收人提出的"不论时间长短都是经营行为发生,且经工商部门注册允许,就应当确认住宅用于经营行为。"不符合该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不能视作连续经营行为。
11、如果按照《通告》的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进行拆迁,我们不同意拆迁。
针对上述意见的反馈情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略) 、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该条的规定,被征收人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房屋征收决定。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抚松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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