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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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康仙 (略) 灾后重建项目

(略) 康仙庄镇辛店村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嘉铭环保 (略)

项目总投资7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68%。项目在原址进行重建,重建建筑面积为1900m2。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中西医结合科等临床科室,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全封闭设计,格栅、沉淀池、贮泥池等臭味发生源均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站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设置绿化带。②燃气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③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DA002)。

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的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

(2)废水:

废 (略) 综合废水(含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含软水装置反冲水废水和锅炉排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项目区周边无管网,废水最终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生活垃圾防治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进行处理;

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2

霸州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

(略) 经济开发区临南村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嘉铭环保 (略)

项目总投资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48%。项目在原址进行重建,重建建筑面积为2000m2。拟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全封闭设计,格栅、沉淀池、贮泥池等臭味发生源均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站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设置绿化带。②燃气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的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1)废水:废 (略) 综合废水(含门诊废水、病房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含软水装置反冲水废水和锅炉排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项目区周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政管网排入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

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生活垃圾防治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进行处理;

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

3

(略) (略) 灾后重建项目

(略) 扬芬港镇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嘉铭环保 (略)

项目总投资7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64%。项目在原址进行重建,重建建筑面积为1900m2。拟设置防保健科、化验室、门诊、药房、护理部、公共卫生科、B超室、放射室。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全封闭设计,格栅、沉淀池、贮泥池等臭味发生源均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站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设置绿化带。②燃气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的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2)废水:

废 (略) 综合废水(含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用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含软水装置反冲水废水和锅炉排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项目区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最 (略) 津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 (略) 津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措施。项目位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生活垃圾防治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进行处理;

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4

(略) 辛 (略) 灾后重建项目

(略) 辛章村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嘉铭环保 (略)

项目总投资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48%。项目在原址进行重建,重建建筑面积为2000m2。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8个临床科室,放射科、碎石科、化验室、B超室、理疗科5个医技科室,职业病科、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4个行政职能科室,此外还设有预防接种门诊、发热筛查门诊。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全封闭设计,格栅、沉淀池、贮泥池等臭味发生源均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站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设置绿化带。②燃气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③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DA002)。

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的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中型标准。中药煎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2)废水:

废 (略) 综合废水(含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用水、中药煎煮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含软水装置反冲水废水和锅炉排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项目区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排入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措施。项目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生活垃圾防治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进行处理;

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康仙 (略) 灾后重建项目

(略) 康仙庄镇辛店村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嘉铭环保 (略)

项目总投资7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68%。项目在原址进行重建,重建建筑面积为1900m2。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中西医结合科等临床科室,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全封闭设计,格栅、沉淀池、贮泥池等臭味发生源均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站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设置绿化带。②燃气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③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DA002)。

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的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

(2)废水:

废 (略) 综合废水(含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含软水装置反冲水废水和锅炉排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项目区周边无管网,废水最终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生活垃圾防治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进行处理;

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2

霸州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灾后重建项目

(略) 经济开发区临南村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嘉铭环保 (略)

项目总投资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48%。项目在原址进行重建,重建建筑面积为2000m2。拟设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全封闭设计,格栅、沉淀池、贮泥池等臭味发生源均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站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设置绿化带。②燃气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的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1)废水:废 (略) 综合废水(含门诊废水、病房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含软水装置反冲水废水和锅炉排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项目区周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政管网排入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

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生活垃圾防治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进行处理;

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

3

(略) (略) 灾后重建项目

(略) 扬芬港镇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嘉铭环保 (略)

项目总投资7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64%。项目在原址进行重建,重建建筑面积为1900m2。拟设置防保健科、化验室、门诊、药房、护理部、公共卫生科、B超室、放射室。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全封闭设计,格栅、沉淀池、贮泥池等臭味发生源均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站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设置绿化带。②燃气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的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2)废水:

废 (略) 综合废水(含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用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含软水装置反冲水废水和锅炉排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项目区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最 (略) 津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 (略) 津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措施。项目位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生活垃圾防治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进行处理;

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4

(略) 辛 (略) 灾后重建项目

(略) 辛章村

(略) 卫生健康局

(略) 嘉铭环保 (略)

项目总投资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48%。项目在原址进行重建,重建建筑面积为2000m2。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8个临床科室,放射科、碎石科、化验室、B超室、理疗科5个医技科室,职业病科、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卫生监督4个行政职能科室,此外还设有预防接种门诊、发热筛查门诊。不涉及传染病治疗。

(1)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全封闭设计,格栅、沉淀池、贮泥池等臭味发生源均加盖密闭,及时清理污泥,污水处理站周围定期喷洒除臭剂,院区内设置绿化带。②燃气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③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DA002)。

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及*烷的最高允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饮食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中型标准。中药煎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2)废水:

废 (略) 综合废水(含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洗衣用水、中药煎煮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含软水装置反冲水废水和锅炉排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项目区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排入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需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霸州胜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噪声: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措施。项目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版)生活垃圾防治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进行处理;

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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