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临港先进智造片区装备产城融合区人民塘以南区域雨水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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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临港先进智造片区装备产城融合区人民塘以南区域雨水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3〕908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上报机场南片区T5、重装备产业区人民塘以南区域、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预留拓展单元三个区域排水专项规划的请示》(沪自贸临管委发〔2022〕574号)及《临港先进智造片区装备产城融合区人民塘以南区域雨水专业规划》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东至芦潮港、南至海塘大堤、西至泐马河、北至人民塘随塘河,总面积约为13.7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模式。芦潮港(原防汛大堤)-海塘大堤-云水路-万水路围合区域雨水排水模式采用强排模式,总面积约为12.1平方公里。万水路与人民塘随塘河间绿地,云水路与泐马河间绿地区域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总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

同意雨水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采用5毫米。

三、关于雨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提标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强排系统提标方式采用多系统联合提标模式,即通过重新划分系统服务范围,保留利用现状重装备10#雨水泵站,重装备4#雨水泵站原位扩建至26.2立方米/秒,重装备5#雨水泵站原位扩建至28立方米/秒,新建玉宇路泵站,规模为32立方米/秒,用地面积约6481 平方米,并按照5年一遇标准新建、改建系统内雨水管道。

原则同意自排区雨水沿绿化带就近散排入河。

(二)初期雨水控污方案

请进一步复核玉宇路泵站等4座泵站末端初期雨水调蓄池建设规模,本次规划范围内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4.74万立方米。

原则同意4座末端初期雨水调蓄池放空方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根据《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为区域内排水设施建设做好前期准备。

(二)请你单位在本规划基础上,控制泵站和调蓄池用地、地下空间和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三)请你单位在临港新 (略) 规划的基础上,开展规划范 (略) 专题研究,深化细化区域内道路、绿化、地 (略) 设计,以满足规划范围内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目标。建议地区整体改建时因地制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等源头减排设施,确保各地块满足降雨外排径流峰值在开发后不大于开发前水平。

(四)请你单位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并推进下游污水总管、泵站、污水厂建设,确保排水设施运行安全。建议加快推进区域内雨水泵站、调蓄池和排水管道建设,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排水系统提标和初期雨水控污目标。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沪水务〔2023〕908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上报机场南片区T5、重装备产业区人民塘以南区域、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预留拓展单元三个区域排水专项规划的请示》(沪自贸临管委发〔2022〕574号)及《临港先进智造片区装备产城融合区人民塘以南区域雨水专业规划》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范围东至芦潮港、南至海塘大堤、西至泐马河、北至人民塘随塘河,总面积约为13.7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模式。芦潮港(原防汛大堤)-海塘大堤-云水路-万水路围合区域雨水排水模式采用强排模式,总面积约为12.1平方公里。万水路与人民塘随塘河间绿地,云水路与泐马河间绿地区域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总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

同意雨水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采用5毫米。

三、关于雨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提标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强排系统提标方式采用多系统联合提标模式,即通过重新划分系统服务范围,保留利用现状重装备10#雨水泵站,重装备4#雨水泵站原位扩建至26.2立方米/秒,重装备5#雨水泵站原位扩建至28立方米/秒,新建玉宇路泵站,规模为32立方米/秒,用地面积约6481 平方米,并按照5年一遇标准新建、改建系统内雨水管道。

原则同意自排区雨水沿绿化带就近散排入河。

(二)初期雨水控污方案

请进一步复核玉宇路泵站等4座泵站末端初期雨水调蓄池建设规模,本次规划范围内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4.74万立方米。

原则同意4座末端初期雨水调蓄池放空方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根据《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为区域内排水设施建设做好前期准备。

(二)请你单位在本规划基础上,控制泵站和调蓄池用地、地下空间和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三)请你单位在临港新 (略) 规划的基础上,开展规划范 (略) 专题研究,深化细化区域内道路、绿化、地 (略) 设计,以满足规划范围内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目标。建议地区整体改建时因地制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等源头减排设施,确保各地块满足降雨外排径流峰值在开发后不大于开发前水平。

(四)请你单位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并推进下游污水总管、泵站、污水厂建设,确保排水设施运行安全。建议加快推进区域内雨水泵站、调蓄池和排水管道建设,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排水系统提标和初期雨水控污目标。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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