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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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 发布时间2023-11-16 14:53:57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传真:0874-*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项目名称

* (略) 配储煤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略) 召夸镇*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百源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20m2,主要对现有生产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为加工车间、煤仓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生活办公依托厂区现有的办公生活区。本次变动主要新增加工车间及破碎废气配套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粉尘、运输扬尘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设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卸煤粉尘、筛分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存粉尘、装煤粉尘。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办公废水。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筛分机等,其源强为90~95dB(A)。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池污泥、除尘灰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已采取及拟增加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一)废气:1、已采取措施:(1)在施工场地已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2)施工现场设置围挡。(3)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存放时加盖防尘网,运输时车辆加盖。2、后续施工拟增加措施:(1)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留渣土在运输路途中。(2)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作业管理,施工现场路面要压实,经常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3)对各种车辆及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保养,使尾气达标排放。(二)废水:1、已采取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已设置1个2m3的临时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或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不外排。2、后续施工拟增加措施:对现有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和排水沟进行清掏和维护。(三)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已采取措施:(1)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2)对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要及时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良好运行。2、后续施工拟增加措施:(1)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对建筑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保证施工场界噪声满足昼间<70dB(A),禁止夜间施工。(2)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进入村庄禁止鸣笛。(四)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已采取措施:(1)车辆运输散体材料时,已采取密封、包扎、遮盖措施,未出现沿途撒漏。(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2、后续施工拟增加措施:(1)建筑垃圾不得乱堆乱放,固体废物产生后须及时收集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进行处置。(2)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堆存,不得随意丢弃。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都采取了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气:有组织废气:破碎、筛分颗粒物:①加工车间为封闭厂房,破碎、筛分在封闭厂房内作业,地面硬化,厂房顶部安装喷雾设施,自动喷雾降尘;②在破碎机、筛分机工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①煤炭堆放、装卸、堆存、筛分颗粒物:封闭厂房内作业,煤仓整体密闭,地面硬化;筛分工段密封处理;配套一套安装喷雾设施,自动喷雾降尘。②车辆行驶动力扬尘颗粒物:保持场内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每天定期对场内洒水和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各区进出口建设车轮冲洗池,对运煤车辆车轮进行冲洗;食堂油烟:依托项目区已建设的食堂,设置1套小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高度高于屋顶1.5m的排气筒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区设置雨水沟,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180m3)收集后,用于车辆清洗等;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1个0.3m3)+化粪池(2个,10m3/个)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池(1个3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工序。3、噪声:合理布置、设置减振基础、建筑物隔档、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维修等,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自行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返回煤仓与煤炭一同转运出厂外售;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煤仓与煤炭一同转运出厂外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本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 发布时间2023-11-16 14:53:57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传真:0874-*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良分局

项目名称

* (略) 配储煤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略) 召夸镇*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百源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20m2,主要对现有生产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为加工车间、煤仓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生活办公依托厂区现有的办公生活区。本次变动主要新增加工车间及破碎废气配套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粉尘、运输扬尘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设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卸煤粉尘、筛分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存粉尘、装煤粉尘。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办公废水。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筛分机等,其源强为90~95dB(A)。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池污泥、除尘灰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已采取及拟增加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一)废气:1、已采取措施:(1)在施工场地已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2)施工现场设置围挡。(3)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存放时加盖防尘网,运输时车辆加盖。2、后续施工拟增加措施:(1)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出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防止带泥土的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和遗留渣土在运输路途中。(2)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作业管理,施工现场路面要压实,经常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3)对各种车辆及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保养,使尾气达标排放。(二)废水:1、已采取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已设置1个2m3的临时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或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不外排。2、后续施工拟增加措施:对现有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和排水沟进行清掏和维护。(三)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已采取措施:(1)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2)对施工设备及施工车辆要及时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良好运行。2、后续施工拟增加措施:(1)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对建筑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保证施工场界噪声满足昼间<70dB(A),禁止夜间施工。(2)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进入村庄禁止鸣笛。(四)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已采取措施:(1)车辆运输散体材料时,已采取密封、包扎、遮盖措施,未出现沿途撒漏。(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2、后续施工拟增加措施:(1)建筑垃圾不得乱堆乱放,固体废物产生后须及时收集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进行处置。(2)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堆存,不得随意丢弃。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都采取了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气:有组织废气:破碎、筛分颗粒物:①加工车间为封闭厂房,破碎、筛分在封闭厂房内作业,地面硬化,厂房顶部安装喷雾设施,自动喷雾降尘;②在破碎机、筛分机工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①煤炭堆放、装卸、堆存、筛分颗粒物:封闭厂房内作业,煤仓整体密闭,地面硬化;筛分工段密封处理;配套一套安装喷雾设施,自动喷雾降尘。②车辆行驶动力扬尘颗粒物:保持场内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每天定期对场内洒水和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各区进出口建设车轮冲洗池,对运煤车辆车轮进行冲洗;食堂油烟:依托项目区已建设的食堂,设置1套小型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高度高于屋顶1.5m的排气筒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区设置雨水沟,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180m3)收集后,用于车辆清洗等;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1个0.3m3)+化粪池(2个,10m3/个)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池(1个3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工序。3、噪声:合理布置、设置减振基础、建筑物隔档、加强管理,定期维护维修等,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自行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返回煤仓与煤炭一同转运出厂外售;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煤仓与煤炭一同转运出厂外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本公开承诺书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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