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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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252号

马山县水利局:

《关于调整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坛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为:2018-*-76-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实际,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马山县坛江灌区位于马山县西南部的周鹿镇周鹿村,坛江灌区是马山县的主要产粮区,灌区内可耕土地资源丰富。根据项目区的需水要求,在充分合理利用当地水资源的前提下,发挥九娘河水源丰富的优越条件,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建设目标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人畜饮水供水,充分发挥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2018年6月28日, (略) 行政审批局以《 (略) 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农〔2018〕75号)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工程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坛江主坝坝面修整,坛江副坝除险加固,渠道防渗25.26km,维修、修建附属建筑物201座,修建管理设施等。项目实施后,灌区可恢复灌溉面积4880亩。由于项目资金未落实,项目至今未实施。

二、调概的必要性

(一)2018年批复至今已过去五年多,工程建设材料上涨导致原概算已不符合现在物价需求。

(二)2018年批复至今已过去五年多,现状渠道局部损坏的严重,需重新进行工程量调整。

(三)近年来,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的相关文件对水利工程提出新的要求,需按新文件调整概算。

三、调概情况及结果

(一)调概情况。

1.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3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09调整系数。

2.根据(桂水建设〔2019〕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调整增值税。

3.根据(桂人社规〔201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调整社会保险费率。

4.根据(桂水建设〔2023〕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统一调整为2.5%。

5.按《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9月、10月信息价调整主材单价。

(二)调概结果

1.工程概算总投资2017.00万元,静态总投资2017.00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42.3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6.4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5.32万元,临时工程费171.67万元,独立费用294.68万元,预备费88.02万元,移民与环境投资168.55万元,水土保持费34.0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22.13万元,征地移民补偿112.42万元。

2.工程主体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21400m3,土石方填筑5368m3,砼7442m3,浆砌石913m3

3.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水泥3046t,钢材44.78t,块石660m3,砂6454m3,碎石6919m3。总劳动工时41.59万工时。

附件: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概算总表(调整后)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10日


马山县水利局:

《关于调整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坛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为:2018-*-76-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实际,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马山县坛江灌区位于马山县西南部的周鹿镇周鹿村,坛江灌区是马山县的主要产粮区,灌区内可耕土地资源丰富。根据项目区的需水要求,在充分合理利用当地水资源的前提下,发挥九娘河水源丰富的优越条件,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建设目标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人畜饮水供水,充分发挥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2018年6月28日, (略) 行政审批局以《 (略) 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农〔2018〕75号)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工程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坛江主坝坝面修整,坛江副坝除险加固,渠道防渗25.26km,维修、修建附属建筑物201座,修建管理设施等。项目实施后,灌区可恢复灌溉面积4880亩。由于项目资金未落实,项目至今未实施。

二、调概的必要性

(一)2018年批复至今已过去五年多,工程建设材料上涨导致原概算已不符合现在物价需求。

(二)2018年批复至今已过去五年多,现状渠道局部损坏的严重,需重新进行工程量调整。

(三)近年来,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的相关文件对水利工程提出新的要求,需按新文件调整概算。

三、调概情况及结果

(一)调概情况。

1.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3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09调整系数。

2.根据(桂水建设〔2019〕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调整增值税。

3.根据(桂人社规〔201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调整社会保险费率。

4.根据(桂水建设〔2023〕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统一调整为2.5%。

5.按《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9月、10月信息价调整主材单价。

(二)调概结果

1.工程概算总投资2017.00万元,静态总投资2017.00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42.3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36.4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5.32万元,临时工程费171.67万元,独立费用294.68万元,预备费88.02万元,移民与环境投资168.55万元,水土保持费34.0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22.13万元,征地移民补偿112.42万元。

2.工程主体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21400m3,土石方填筑5368m3,砼7442m3,浆砌石913m3

3.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水泥3046t,钢材44.78t,块石660m3,砂6454m3,碎石6919m3。总劳动工时41.59万工时。

附件:马山县坛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概算总表(调整后)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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