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鸿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鸿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鸿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岭山镇大塘地塘岭路39号1栋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从事密封圈、胶垫、胶皮、硅胶条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密封圈50吨/年、胶垫10吨/年、胶皮38吨/年、硅胶条4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混料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有组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混料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无组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等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1);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油压成型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般工业固废经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减振、隔音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否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混料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有组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混料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无组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等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1);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油压成型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般工业固废经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减振、隔音等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11-1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鸿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岭山镇大塘地塘岭路39号1栋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从事密封圈、胶垫、胶皮、硅胶条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密封圈50吨/年、胶垫10吨/年、胶皮38吨/年、硅胶条4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混料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有组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混料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无组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等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1);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油压成型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般工业固废经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减振、隔音等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否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承诺混料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有组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混料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无组织)采取加强车间管理等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1);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油压成型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般工业固废经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减振、隔音等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3-11-1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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