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海口旅游文化 (略)
施工单位:广州打捞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建设地点:海甸 (略) 宿舍至横沟河西侧河段,疏浚区东端至横沟河距离为120m。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甸溪清淤工程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海口旅游文化 (略)
施工单位:广州打捞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建设地点:海甸 (略) 宿舍至横沟河西侧河段,疏浚区东端至横沟河距离为120m。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4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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