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本策村委会地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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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本策村委会地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广宁县南街街道本策村委会地段地块

占地面积:50612.14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广宁县南东四路,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2°23′46.49″E,23°36′25.00″N。

土地责任单位:广宁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原先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空地

规划用地类型:二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 (略)

调查缘由:地块北侧原为工业用地,规划建设为二类居住用地,由于地块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按照规定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识别该地块是否为污染地块。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通过对调查地块历史变迁情况、地块历史活动情况、地块周边相邻区域状况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了解到相关情况,2010年,地块内北侧建设成立了迈科(肇庆) (略) ,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车用润滑油,地块内其余区域为空地;2016年,地块内北侧的迈科(肇庆) (略) 开始停止生产并拆除厂区内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清理仓库等;现地块为空地,规划建设居住用地。

地块现为空地,地块内北侧存在废石填土,废石填土主要成分为石头、泥土等。经核实,废石填土为地块北侧迈科(肇庆) (略) 厂区拆除过程所产生的,现已处于平整状态,平整深度约为1m,占地面积约为5891m2,地块内不涉及外来堆土。地块内未发现其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废弃物临时堆放,无明显刺激性气味,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地块四周情况如下:

(1)东侧:山林地;

(2)南侧:山林地;

(3)西侧:山林地;

(4)北侧:广 (略) 、鼎旺车城、恒大帝景、居民区、本策预制场、大群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农田、本策小学等。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1)通过对调查地块的生产历史、生产工艺、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的可能性。

(2)调查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区域为地块北侧原为迈科(肇庆) (略) 原料区,用于储存基础油,在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跑、冒、滴、漏”对地块造成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烃类混合物。地块内北侧现存在废石填土,废石填土为迈科(肇庆) (略) 厂区拆除过程所产生的石头、泥土,由于厂区原辅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跑、冒、滴、漏”情况,有污染风险,主要污染物为烃类混合物等。地块外西北侧的广 (略) 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在高温条件下燃烧释放的含氟化物、汞及汞化合物废气等,废气排放过程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因此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苯系物(苯、*苯、*苯、二*苯、苯*烯)、氟化物、汞。

(3)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的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调查现场钻探时间为2023年09月24日~25日,现场钻探工作由广州再勇 (略) 完成;土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3年09月24日~25日,地下水现场采样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现场采样 (略) 弗 (略) 完成。

采样方案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相结合进行布点,调查土壤监测点共设置10个,2个场外对照点,共采集42个样品,另设置全程序空白5份,运输空白5份,现场平行样5个。土壤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的基本项目45项和pH值、水分、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地下水监测点共设置3个,共采集3个样品,另设置全程序空白1份,运输空白1份,设备空白1份,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监测项目为:pH、氟化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苯、*苯、*苯、二*苯、苯*烯、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通过初步取样监测,在对结果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得到结论如下:

(1)土壤监测结果分析结论

(略) 广宁县南街街道本策村委会地段地块初步采样分析阶段,土壤样品pH值在5.74-7.83之间,除氟化物、重金属6种(镍、铜、镉、汞、砷、铅)、四氯化碳、二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苯、1,4-二氯苯、*苯、间/对-二*苯、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检出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要求,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样品镉、铜、铅、镍、苯、*苯、苯*烯、*苯、二*苯、苯并[a]芘、?、萘、苊、蒽、芘均未检出,其余监测因子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经过初步调查可以确定, (略) 广宁县南街街道本策村委会地段地块土壤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下一阶段详细采样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环境质量满足下一步规划用途,建议本地块调查工作至现阶段结束。

, (略) ,广宁县,肇庆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广宁县南街街道本策村委会地段地块

占地面积:50612.14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广宁县南东四路,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2°23′46.49″E,23°36′25.00″N。

土地责任单位:广宁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原先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空地

规划用地类型:二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 (略)

调查缘由:地块北侧原为工业用地,规划建设为二类居住用地,由于地块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按照规定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识别该地块是否为污染地块。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通过对调查地块历史变迁情况、地块历史活动情况、地块周边相邻区域状况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了解到相关情况,2010年,地块内北侧建设成立了迈科(肇庆) (略) ,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车用润滑油,地块内其余区域为空地;2016年,地块内北侧的迈科(肇庆) (略) 开始停止生产并拆除厂区内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清理仓库等;现地块为空地,规划建设居住用地。

地块现为空地,地块内北侧存在废石填土,废石填土主要成分为石头、泥土等。经核实,废石填土为地块北侧迈科(肇庆) (略) 厂区拆除过程所产生的,现已处于平整状态,平整深度约为1m,占地面积约为5891m2,地块内不涉及外来堆土。地块内未发现其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废弃物临时堆放,无明显刺激性气味,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地块四周情况如下:

(1)东侧:山林地;

(2)南侧:山林地;

(3)西侧:山林地;

(4)北侧:广 (略) 、鼎旺车城、恒大帝景、居民区、本策预制场、大群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农田、本策小学等。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1)通过对调查地块的生产历史、生产工艺、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的可能性。

(2)调查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区域为地块北侧原为迈科(肇庆) (略) 原料区,用于储存基础油,在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跑、冒、滴、漏”对地块造成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烃类混合物。地块内北侧现存在废石填土,废石填土为迈科(肇庆) (略) 厂区拆除过程所产生的石头、泥土,由于厂区原辅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跑、冒、滴、漏”情况,有污染风险,主要污染物为烃类混合物等。地块外西北侧的广 (略) 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在高温条件下燃烧释放的含氟化物、汞及汞化合物废气等,废气排放过程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因此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苯系物(苯、*苯、*苯、二*苯、苯*烯)、氟化物、汞。

(3)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的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初步采样分析

第二阶段土壤调查现场钻探时间为2023年09月24日~25日,现场钻探工作由广州再勇 (略) 完成;土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3年09月24日~25日,地下水现场采样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现场采样 (略) 弗 (略) 完成。

采样方案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相结合进行布点,调查土壤监测点共设置10个,2个场外对照点,共采集42个样品,另设置全程序空白5份,运输空白5份,现场平行样5个。土壤监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的基本项目45项和pH值、水分、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地下水监测点共设置3个,共采集3个样品,另设置全程序空白1份,运输空白1份,设备空白1份,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监测项目为:pH、氟化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苯、*苯、*苯、二*苯、苯*烯、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通过初步取样监测,在对结果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得到结论如下:

(1)土壤监测结果分析结论

(略) 广宁县南街街道本策村委会地段地块初步采样分析阶段,土壤样品pH值在5.74-7.83之间,除氟化物、重金属6种(镍、铜、镉、汞、砷、铅)、四氯化碳、二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苯、1,4-二氯苯、*苯、间/对-二*苯、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检出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要求,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所有地下水样品镉、铜、铅、镍、苯、*苯、苯*烯、*苯、二*苯、苯并[a]芘、?、萘、苊、蒽、芘均未检出,其余监测因子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经过初步调查可以确定, (略) 广宁县南街街道本策村委会地段地块土壤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监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下一阶段详细采样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环境质量满足下一步规划用途,建议本地块调查工作至现阶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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