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蕲河中上游河道采砂2023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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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蕲河中上游河道采砂2023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

根据《 (略) 水利厅关 (略) 河道砂石矿业 (略) 场基准价的通知》(鄂水利函〔2021〕346号)要求,现将《 (略) 蕲春县蕲河中上游河道采砂2023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本次评估结果折合单位资源储量出让收益为4.31元/吨,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2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实名填写后寄(送)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王 琳 0713-*

通讯地址:蕲春县蕲春大道396号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7月24日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公示报告名称

意见人姓名或意见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地址

现从事工作*

专业教育背景

与公示报告相应矿业权的关系*

是否同意将意见表复印件(扫描件)转发报告编制单位*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信息项意见人未填写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根据《 (略) 水利厅关 (略) 河道砂石矿业 (略) 场基准价的通知》(鄂水利函〔2021〕346号)要求,现将《 (略) 蕲春县蕲河中上游河道采砂2023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本次评估结果折合单位资源储量出让收益为4.31元/吨,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天(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2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实名填写后寄(送)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王 琳 0713-*

通讯地址:蕲春县蕲春大道396号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7月24日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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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作*

专业教育背景

与公示报告相应矿业权的关系*

是否同意将意见表复印件(扫描件)转发报告编制单位*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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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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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信息项意见人未填写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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