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当阳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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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当阳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当阳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当阳子项目

  拟建地点: (略) (略) 玉泉街道、王店镇、两河镇。

  建设内容:当阳子项目主要包含智能温室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气候适应性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太阳能屋顶建设项目三部分内容。智能温室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总体建设规模5816亩,包括四个地块:分别为王店镇双莲村2077亩(石榴新品种培育基地)、王店镇严河村170亩(种苗繁育科技示范基地)、玉泉街道合意村69亩(葡萄种苗繁育基地)、两河镇群丰村3500亩(鱼腥草产业基地)。气候适应性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护坡50700m、机耕桥13座、防护绿地16400m、生态湿地9处、水体修复6处、人工湿地4处、污水处理系统4座、水环境检测化验室1处。太阳能屋顶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太阳能屋顶建设,与葡萄种苗繁育基地同步实施,安装于园区仓储中心、科普体验园的建筑屋面等位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沮漳 (略)

  联系人:刘宏伟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玉阳街道子龙路1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http://**.cn\/xxgk2018\/xxgk\/xxgk01\/*\/W**.docx

  点击以上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略) 沮漳 (略)

  2023年5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当阳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亚行贷款湖北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当阳子项目

  拟建地点: (略) (略) 玉泉街道、王店镇、两河镇。

  建设内容:当阳子项目主要包含智能温室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气候适应性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太阳能屋顶建设项目三部分内容。智能温室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总体建设规模5816亩,包括四个地块:分别为王店镇双莲村2077亩(石榴新品种培育基地)、王店镇严河村170亩(种苗繁育科技示范基地)、玉泉街道合意村69亩(葡萄种苗繁育基地)、两河镇群丰村3500亩(鱼腥草产业基地)。气候适应性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护坡50700m、机耕桥13座、防护绿地16400m、生态湿地9处、水体修复6处、人工湿地4处、污水处理系统4座、水环境检测化验室1处。太阳能屋顶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太阳能屋顶建设,与葡萄种苗繁育基地同步实施,安装于园区仓储中心、科普体验园的建筑屋面等位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沮漳 (略)

  联系人:刘宏伟

  电话:*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玉阳街道子龙路1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 (略)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http://**.cn\/xxgk2018\/xxgk\/xxgk01\/*\/W**.docx

  点击以上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略) 沮漳 (略)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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