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腾宇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当阳市腾宇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单位与个人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概况
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王店镇双莲村一组
占地面积:10亩
设计规模:项目现有猪舍4栋,附属基础设施、集粪池、沼气池、消毒室、堆肥车间、管理用房等,年出栏12000头牲猪。项目扩建占地10亩(在现有厂区内),扩建猪舍2栋面积约2800平方米,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建成可形成年出栏2万头牲猪。
总投资额:450万元
行业类别:《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试行)》中A0313猪的饲养
环评类别:一、畜牧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报告书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2、NO2、CO、O3、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特征污染物H2S、NH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环境中,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年报》中的玛瑙河现状监测数据,项目东侧玛瑙河监测断面的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即项目运营过程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设置5个监测点位,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土壤现状监测结果,养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点监测值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同时也满足《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表4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废气
猪舍恶臭拟采用科学喂养、通风换气、及时清除粪污、控制圈养密度、加强垫料管理、饲料添加益生菌等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系统臭气主要采用化学除臭、在沼气工程上加密封盖,将污水处理系统布局在厂区内下、侧风向,并对周围进行绿化,使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源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的要求。堆肥间恶臭通过及时清运、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后供职工生活用能等。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调查距项目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不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环保搬迁。
(2)废水
场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度,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养殖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集粪池+固液分离+沼气池+好氧堆肥”的处理方式。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果园林地施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叫声和设备噪声。本项目合理投喂饲料和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采用软连接、密闭罩等;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废
固废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实行管理,猪粪、沼渣经好氧堆肥后用于农肥;病死猪按照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弃物委托专业机构外运至医疗废物回收站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可做到零排放。
(5)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厂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及重点防渗区,按照各分区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杜绝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采用“猪—沼—林”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生猪养殖并配套种植基地消纳养殖肥料,符合国家当前产业 (略) 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其选 (略) 城市总体规划,不属于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场址选址可行,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三线一单”的管控原则,拟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可行,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其潜在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只要该项目在下一步的建设和运行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本次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席承章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王店镇双莲村一组
附:
1.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单位与个人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概况
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王店镇双莲村一组
占地面积:10亩
设计规模:项目现有猪舍4栋,附属基础设施、集粪池、沼气池、消毒室、堆肥车间、管理用房等,年出栏12000头牲猪。项目扩建占地10亩(在现有厂区内),扩建猪舍2栋面积约2800平方米,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建成可形成年出栏2万头牲猪。
总投资额:450万元
行业类别:《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试行)》中A0313猪的饲养
环评类别:一、畜牧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报告书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2、NO2、CO、O3、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特征污染物H2S、NH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环境中,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年报》中的玛瑙河现状监测数据,项目东侧玛瑙河监测断面的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即项目运营过程不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设置5个监测点位,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土壤现状监测结果,养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点监测值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同时也满足《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表4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废气
猪舍恶臭拟采用科学喂养、通风换气、及时清除粪污、控制圈养密度、加强垫料管理、饲料添加益生菌等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系统臭气主要采用化学除臭、在沼气工程上加密封盖,将污水处理系统布局在厂区内下、侧风向,并对周围进行绿化,使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源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的要求。堆肥间恶臭通过及时清运、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后供职工生活用能等。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调查距项目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不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环保搬迁。
(2)废水
场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度,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养殖废水处理设施,采用“集粪池+固液分离+沼气池+好氧堆肥”的处理方式。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果园林地施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叫声和设备噪声。本项目合理投喂饲料和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采用软连接、密闭罩等;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废
固废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实行管理,猪粪、沼渣经好氧堆肥后用于农肥;病死猪按照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弃物委托专业机构外运至医疗废物回收站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可做到零排放。
(5)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厂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及重点防渗区,按照各分区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杜绝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采用“猪—沼—林”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生猪养殖并配套种植基地消纳养殖肥料,符合国家当前产业 (略) 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其选 (略) 城市总体规划,不属于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内,场址选址可行,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三线一单”的管控原则,拟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可行,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其潜在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只要该项目在下一步的建设和运行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本次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席承章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王店镇双莲村一组
附:
1.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 (略) (略) 牲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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