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2018年叶榭镇徐姚村美丽乡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2018年叶榭镇徐姚村美丽乡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916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美丽乡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沪松水〔2021〕1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取消实施原设计1#顾家河桥;因清障工作未按计划完成,原则同意取消串心港(E0+067.34-E0+562.39段)护岸及绿化工程,减少C型多孔砌块护岸495.05米、绿化2840平方米;为确保内河堤防整体安全,原则同意增加团结河河道与东西两侧泵闸衔接段B1型密排仿木桩护岸118.74米。
二、由于电力设施搬迁无法完成等原因,原则同意调整新华河水系沟通及增加水动力方案,减少D型密排木桩护岸367.05米、防汛通道297.33平方米、桥梁1座,增加B2型密排木桩护岸117.85米、涵闸1座、箱涵1座等,306.99米B2型仿木桩护岸变更为B2型密排木桩护岸。
三、因项目用地无法落实,为确保结构及民房稳定安全,原则同意顾家河(W0+766.06-W0+866.60、E0+773.06-E0+872.30)199.78米护岸由D型密排木桩变更为加固型密排仿木桩,团结河(S0+000-E0+099.96、N0+000.00-N0+030.51)130.47米A型浆砌块石挡墙变更为B1型密排仿木桩护岸。
四、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五、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河道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用地协调,尽早推进局部河段按规划实施。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印发
沪水务〔2023〕916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美丽乡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沪松水〔2021〕1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取消实施原设计1#顾家河桥;因清障工作未按计划完成,原则同意取消串心港(E0+067.34-E0+562.39段)护岸及绿化工程,减少C型多孔砌块护岸495.05米、绿化2840平方米;为确保内河堤防整体安全,原则同意增加团结河河道与东西两侧泵闸衔接段B1型密排仿木桩护岸118.74米。
二、由于电力设施搬迁无法完成等原因,原则同意调整新华河水系沟通及增加水动力方案,减少D型密排木桩护岸367.05米、防汛通道297.33平方米、桥梁1座,增加B2型密排木桩护岸117.85米、涵闸1座、箱涵1座等,306.99米B2型仿木桩护岸变更为B2型密排木桩护岸。
三、因项目用地无法落实,为确保结构及民房稳定安全,原则同意顾家河(W0+766.06-W0+866.60、E0+773.06-E0+872.30)199.78米护岸由D型密排木桩变更为加固型密排仿木桩,团结河(S0+000-E0+099.96、N0+000.00-N0+030.51)130.47米A型浆砌块石挡墙变更为B1型密排仿木桩护岸。
四、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五、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河道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用地协调,尽早推进局部河段按规划实施。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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