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关于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关于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进行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开发建设的“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项 (略)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白堂村。
该项目于2022年7月12日取得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所批“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6422.7㎡,总建筑面积3614.2㎡,地上建筑面积3222.2㎡,地下建筑面积392㎡,计容面积3222.2㎡,容积率为:0.5,建筑密度为:34.97%,绿地率为:35%,停车位为:22个,建筑高度为:8m。
根据业主申报的“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建筑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外立面调整;
????2.房屋布局调整;
3.原厂区道路为环形道路,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和方便厂区的使用要求上现在调整为尽端式消防车道,在道路的西南角设置回车场为12米X12米,满足消防的需要;
4.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以及绿地率调整;
5.将原先的设备房地下一层平面图的消防水池储水量由828立方提升到990立方。因此,地下室的大小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地下室面积为392.00平方米,现在调整为428.62平方米。增加了36.62平方米;
6.原设计西北角为厂区休息室,根据厂区的使用需求现调整为备用间;
本次调整后,“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经济技术指标为:6422.7㎡,总建筑面积3650.82㎡,地上建筑面积3222.2㎡,地下建筑面积428.62㎡,计容面积3222.2㎡,容积率为:0.5,建筑密度为:34.97%,绿地率为:35%,停车位为:11个,建筑高度为:8m。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关于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进行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开发建设的“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项 (略)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澄迈县福山镇敦茶村委会白堂村。
该项目于2022年7月12日取得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所批“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6422.7㎡,总建筑面积3614.2㎡,地上建筑面积3222.2㎡,地下建筑面积392㎡,计容面积3222.2㎡,容积率为:0.5,建筑密度为:34.97%,绿地率为:35%,停车位为:22个,建筑高度为:8m。
根据业主申报的“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建筑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外立面调整;
????2.房屋布局调整;
3.原厂区道路为环形道路,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和方便厂区的使用要求上现在调整为尽端式消防车道,在道路的西南角设置回车场为12米X12米,满足消防的需要;
4.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以及绿地率调整;
5.将原先的设备房地下一层平面图的消防水池储水量由828立方提升到990立方。因此,地下室的大小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地下室面积为392.00平方米,现在调整为428.62平方米。增加了36.62平方米;
6.原设计西北角为厂区休息室,根据厂区的使用需求现调整为备用间;
本次调整后,“澄迈福山农产品分拣集散中心”经济技术指标为:6422.7㎡,总建筑面积3650.82㎡,地上建筑面积3222.2㎡,地下建筑面积428.62㎡,计容面积3222.2㎡,容积率为:0.5,建筑密度为:34.97%,绿地率为:35%,停车位为:11个,建筑高度为:8m。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迈县政府网站(http://**)。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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