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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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

一、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二、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另行印发执行。

附件:1、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柏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1

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柏乡县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柏政字〔2018〕47号)

附件2

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1

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略)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

一、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二、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另行印发执行。

附件:1、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柏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1

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柏乡县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柏政字〔2018〕47号)

附件2

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1

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略)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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