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
一、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二、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另行印发执行。
附件:1、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柏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
1 | 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柏乡县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柏政字〔2018〕47号) |
附件2
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
1 | 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略)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93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
一、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二、对1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另行印发执行。
附件:1、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柏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
1 | 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柏乡县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柏政字〔2018〕47号) |
附件2
予以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
1 | 柏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略)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19]-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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