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许准号关于临政工出16号骨科手术机器人等医药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临水许准号关于临政工出16号骨科手术机器人等医药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临 (略) :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临政工出【2022】16号骨科手术机器人等医药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11月16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3]1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及《 (略) 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临安区锦南新城杨岱村。西、北至ZX11-H-09地块,东至ZX11-H-21地块,南至绿地地块。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建道路大塘南路、12 幢6F~8F*类生产用房、1幢12F配套非生产性用房、部分1~2层裙房,2处一层地下室,道路、绿化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总用地面积7.8039hm2,包含A、B、C3个地块和1条规划道路,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0304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6月开工,于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7.8039hm2。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计算。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5.02万m3,均为土方;填方3.52万m3,其中种植土0.32万m3,土方2.72万m3,碎石0.30万m3,宕渣0.16万m3,沥青0.02万m3;自身利用0.44万m3,均为土方;借方3.08万m3,其中土方2.28万m3,碎石0.30万m3,种植土0.32万m3,宕渣0.16万m3,沥青0.02万m3;一般土方从其他项目调入,碎石、沥青和种植土来源于合法商购;余方24.58万m3,均为土方。工程已产生余 (略) 客厅基础设施工程1.59万m3、青山湖玫瑰园东二区项目2.00万m3、戚家桥未来社区—戚家桥限价房二期工程2.50万m3、玲珑街道宏渡村巫山畈区块场地平整4.00万m3,杭 (略) 4万m3;工程后续产生土方10.49万m3,计 (略) 客厅基础设施工程3.49万m3、玲珑街道宏渡村巫山畈区块场地平整5.0万m3,杭 (略) 2.0万m3。
三、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7.8039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5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7,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8.08%。
六、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7.5939hm2,包括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地区、大塘南路。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雨水管网、场地平整、绿化覆土、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综合绿化、洗车设施、沉沙池、密目网苫盖;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有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
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21hm2,包括2处施工生活区、1处施工场地,均位于红线范围内。防治措施包括:临时绿化、临时排水沟。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有场地平整、彩条布苫盖。
七、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主体工程开工时,应当一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交底;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八、后续施工过程中尽快落实好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九、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04.68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03.54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水行政部门提交余方处置方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一、根据《关 (略) (略) (略) 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14〕22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略) 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请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万元。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略)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3年11月16日
(略) 临 (略) :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临政工出【2022】16号骨科手术机器人等医药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11月16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3]1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及《 (略) 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临安区锦南新城杨岱村。西、北至ZX11-H-09地块,东至ZX11-H-21地块,南至绿地地块。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拟建道路大塘南路、12 幢6F~8F*类生产用房、1幢12F配套非生产性用房、部分1~2层裙房,2处一层地下室,道路、绿化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总用地面积7.8039hm2,包含A、B、C3个地块和1条规划道路,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0304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6月开工,于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7.8039hm2。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计算。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5.02万m3,均为土方;填方3.52万m3,其中种植土0.32万m3,土方2.72万m3,碎石0.30万m3,宕渣0.16万m3,沥青0.02万m3;自身利用0.44万m3,均为土方;借方3.08万m3,其中土方2.28万m3,碎石0.30万m3,种植土0.32万m3,宕渣0.16万m3,沥青0.02万m3;一般土方从其他项目调入,碎石、沥青和种植土来源于合法商购;余方24.58万m3,均为土方。工程已产生余 (略) 客厅基础设施工程1.59万m3、青山湖玫瑰园东二区项目2.00万m3、戚家桥未来社区—戚家桥限价房二期工程2.50万m3、玲珑街道宏渡村巫山畈区块场地平整4.00万m3,杭 (略) 4万m3;工程后续产生土方10.49万m3,计 (略) 客厅基础设施工程3.49万m3、玲珑街道宏渡村巫山畈区块场地平整5.0万m3,杭 (略) 2.0万m3。
三、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7.8039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5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7,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8.08%。
六、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7.5939hm2,包括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地区、大塘南路。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雨水管网、场地平整、绿化覆土、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综合绿化、洗车设施、沉沙池、密目网苫盖;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有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
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21hm2,包括2处施工生活区、1处施工场地,均位于红线范围内。防治措施包括:临时绿化、临时排水沟。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有场地平整、彩条布苫盖。
七、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主体工程开工时,应当一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交底;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八、后续施工过程中尽快落实好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九、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04.68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03.54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水行政部门提交余方处置方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一、根据《关 (略) (略) (略) 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14〕22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略) 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请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万元。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略)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3年11月16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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